wanggq
刘志斌表达感应异步电动机的转矩与转速的因果关系时,用了一个“错误的理解”向网友们表达。
刘志斌认为:“电机先有转矩才有的速度,转矩是因,速度是果”;
但是,我们认为:在电网频率、电压、电机参数一定时,感应异步电机上转矩的变化是由速度的变化造成的。即:转速是“因”,转矩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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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想有一个静止的物体,没有任何运动。要改变该物体的位置,必须使它受力,如推它、提它、或由其他的物体如马、蒸汽机作用于它。我们的直觉认为运动是与推、提、拉等动作相联系的。多次的经验使我们进一步深信,要使一个物体运动得愈快,必须用更大的力去作用于它。结论好象是很自然的:对一个物体的作用愈强,它的速度就愈大。这样,直觉告诉我们,速率主要是跟作用有关。
凭直觉的推理方法是不可靠的,它导致了对运动的虚假观念,这个观念竟然保持了很多世纪。亚里士多德在整个欧洲享有至高无上的威望可能是使人们长期相信这一个直觉观念的主要原因。在两千多年来公认为是他写的力学中,我们读到:
推一个物体的力不再去推它时,原来运动的物体便归于静止。
伽利略的发现以及他所应用的科学的推理方法是人类思想史上最伟大的成就之一,而且标志着物理学的真正开端。这个发现告诉我们,根据直接观察所得出的直觉的结论不是常常可靠的,因为它们有时会引到错误的线索上去。
但是,直觉错在哪里呢?说一辆四匹马驾的车比一辆两匹马驾的车走得快些难道还会有错吗?
让我们更加严格地来检查运动的基本论据,先从简单的日常的经验检查起,这些经验是人类开化以来就已熟悉了的,而且是在为了生存而作的剧烈的斗争中得来的。
假如有人推着一辆小车在平路上行走,然后实然停止推那辆小车。小车不会立刻静止,它还会继续运动一段很短的距离。我们问:怎样才能增加这段距离呢?这有许多办法,例如在车轮上涂油、把路修得很平滑等。车轮转动得愈容易、路愈平滑,车便可以继续运动得愈远。但是在车轮上涂油和把路修平有什么作用呢?只有一种作用:外部的影响减小了。
这已经是对观察得到的现象的一种理论解释,实际上,这个解释还是武断的。
再往前检查一下,我们便将得到正确的线索。假想路是绝对平滑的,而车轮也毫无摩擦。那么就没有什么东西阻止小车,而它就会永远运动下去。这个结论是从一个理想实验中得来的,而这个实验实际上是永远无法做到的,因为不可能把所有的外界影响都消除掉。这个理想实验指出了真正建立运动的力学基础的线索。
比较一下对待这个问题的两种方法,我们可以说,根据直觉的观念是这样的:作用愈大,速度便愈大。因此速度本身表明着有没有外力作用于物体上。伽利略所发现的新线索是:一个物体,假如既没有人去推它、拉它、也没有人用旁的方法去作用于它,或者简单些说,假如没有外力作用于它,此物体将均匀地运动,即沿一直线永远以同样速度运动下去。因此,速度本身并不表明有没有外力作用于物体上。
伽利略这个正确的结论隔了一代以后由牛顿把它写成惯性定律。这个定律通常是我们在学校里开始学习物理学时牢记在心的第一条定律,我们有许多人还能记得它:
任何物体,只要没有外力改变它的状态,便会永远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
我们已经知道,这个惯性定律不能直接从实验得出,它只能根据思索和观察得出。理想实验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不能实现的,但它使我们对实际的实验有深刻的理解。
……
伽利略对科学的贡献就在于毁灭直觉的观点而用新的观点来代替它。这就是伽利略的发现的重要意义。
但是立刻又发生了对运动的新问题。假如速度不表征作用于物体上的外力,那么什么才是呢?伽利略发现了这个根本问题的答案,而牛顿又把这个问题答复得更为精确;它成了我们探究运动问题的另一个线索。
为了得到一个正确的答案,我们必须更深入一些想想那绝对平滑的道路上的小车。在我们的理想实验中,运动的均匀性是由于没有任何外力。现在我们设想有人把这辆匀速地运动着的车子朝它的运动方向推一下。这时会发生什么呢?很明显,它的速率会增大。同样很明显,如果朝相反于运动的方向推一下,则速率会减小。在前面的例子中,车因被推而加速;在后面的例子中,车因被推而减慢。由此可以立刻得出一个结论:
外力的作用改变了速度。因此速度本身不是推和拉的结果,而速度的改变才是它们的结果。
一个力究竟是使速度增加还是减小,完全看它是朝着运动的方向而作用还是相反于运动的方向而作用。伽利略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并且在他的著作《两种新科学》中写上了这样的话:
…… 一个运动的物体假如有了某种速度以后,只要没有增加或减小速度的外部原因,便会始终保持这种速度 -- 这个条件只有在水平的平面上才有可能,因为假如在沿斜面运动的情况里,朝下运动则已经有了加速的起因,而朝上运动,则已经有了减速的起因,由此可知,只有水平的平面上的运动才是不变的,因为假如速度是不变的,运动既不会减小或减弱,更不会消灭。
沿着这条正确的线索进行研究,我们对运动的问题就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因此牛顿所作的经典力学是以力与速度改变之间的联系为基础,而不是以人们直觉所想的力与速度本身之间的联系为基础的。
力是加在物体上用以改变它的运动状态的一种作用
刘志斌
请刘志斌自重!你既然找《工控网》工作人员出面调停,那你就应该遵守调停的决定:不要到对手的帖子里乱贴“新窗口链接方式的链接地址”把正在阅读wanggq发言内容的看官劫持到你刘志斌的帖子页面去!而我到刘志斌的帖子下回复,刘志斌就滥用职权把我讲道理的内容给删了。
再次严重警告刘志斌的这种不公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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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20050424
2位高人啊,看得俺是头昏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