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斌在诡辩中,胡搅来胡搅去,必然就会搅出前后自相矛盾的尴尬!
11月3日,刘志斌在批评别人写的动量定理表达式时这样胡搅:“速度v1、v2分别是物体速度在力的方向上的分量,而不是物体在t1、t2两点的速度;”
大家看,刘志斌这个动量变化量的表达式中,动量P1、P2的速度因子v1、v2是有方向的,刘说“是物体速度在力的方向上的分量”。尽管他说 v1、v2 不是物体在t1、t2两点的速度,但是,速度的分量也还是“速度”!既然提到它们有某方向上的分量,那就证明刘志斌当时是承认速度是有方向的量,即表明刘志斌当时承认速度是矢量。
当Wanggq指出刘志斌的说法:动量的变化量“mv2-mv1” 其v1、v2不是t1、t2两点的速度 是错误的说法时,刘志斌又180°转弯,说动量P1、P2及动量的变化量“mv2-mv1” 是标量式,并非矢量式。
大家看,这是刘志斌在11月6日的胡搅:
因为在中学阶段,同学们就已经了解: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物理量叫矢量,所以,在大学的《物理》教科书上,只要不致引起误解的场合,就可以不对矢量如力 f 、速度 v 、电场 E 等等标示“箭头”!
下面是某高校的《物理》教材上的相关内容的照片:
其中有冲量 I 、力 f 都没有标示“箭头”。
而且还请网友们注意这一点:在有“△ti 为无限小”的前提下,就相当于从t1到t2的这段时间分成无限多份,每份的时间就趋于零时值了,这不就相当于时刻的概念了吗。所以积分式中表示每一时刻分别对应的力f (矢量)就用 fi 来表示了!这完全是可以的,并不是什么错误!
为了表示运动质点的位置,我们选取一个参照系,然后在参照系上选定坐标系的原点和坐标轴:
你看,这高校的《物理》教材上所标示的:空间位置矢量 r ,其符号 r 的上面也没有标示“箭头”,但仍然不改变它是一个矢量的性质!
只表达矢量 r 的“大小”时,采用“绝对值”符号来与矢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相区别:
前一个 r 表示矢量的长度(只考虑长度,不考虑方向),是用没加粗的字母 r 来表示,第二个 r 表示矢量(即有大小、又有方向)是用粗体的字母 r 来表示的,但它加上“绝对值”符号“│r│”就表示它的长度(即矢量的长度)了。
下面我们看看某高校《物理》课本上是怎样标示曲线运动中的矢量符号的:
某质点在三维空间里作曲线运动,图中曲线AB为质点运动的轨道,质点在轨道上不同的位置时,质点速度的大小和方向通常都是不相同的。VA表示质点在时刻t、位置A处的速度,VB表示质点在时刻t+△t、位置B处的速度。
这图中的速度矢量VA 和 VB 都没有给标示“箭头”,按刘志斌理论,它们就不是矢量,而是标量,仅适用于直线运动作代数运算。
但是,这高校教科书上却是明确表明VA 和 VB 都是矢量,而且还是适用在三维空间里的曲线运动问题中作矢量运算的!并运用矢量运算法则运算出了速度的增量△V !
刘志斌在这个话题里胡搅出一个逻辑混乱来了:
wanggq贴出一个原版的牛顿第二定律: ;刘志斌就胡搅说:“5、比如说牛顿运动定律:F=ma=mdv/dt,作为定律是不会变的,由他推出 Fdt=dp 叫冲量定理,不叫牛顿定律;”
这刘志斌是在说 Fdt=dp不叫牛顿定律,还是在说不叫牛顿定律?你刘志斌要是说 Fdt=dp不叫牛顿定律,但这里的 Fdt=dp 是你刘志斌自己贴出来的,又不是wanggq贴出这个 Fdt=dp 出来充当牛顿定律! 你刘志斌要是说不叫牛顿定律,那你刘志斌就是把与 Fdt=dp 等同起来,在这个前提下,你刘志斌说 Fdt=dp 叫“冲量定理”,则等效于你刘志斌在说叫“冲量定理”!
从刘志斌的这个紧接的“8、如果硬要把冲量定理说成是牛顿定律,那就是错误的;”来看,可以准确判断出刘志斌确实是把这个原版的牛顿第二定律误当成所谓的“冲量定理”了!
刘志斌把原版牛顿第二定律 说成是“冲量定理”,那就是错误的!
再从刘志斌的这个“9、那能不能把冲量定理说成是牛顿定律的进化?当然不能,它可以是牛顿运动定律的一个推理,是从动量的角度研究运动;”来看,这一条更加明确的表明刘志斌把原版牛顿第二定律误当成他所谓的“冲量定理”了!
从原版牛顿运动第二定律 到“相对论版本”的运动第二定律(见下式)完全就是一种进化!
这个相对论版本的运动第二定律完完全全是对原牛顿第二定律的进化!
这个“进化的观点”原本就是从爱因斯坦的著作中引用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