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难题 点击:6463 | 回复:233



一股草根味

    
  • 精华:0帖
  • 求助:0帖
  • 帖子:6帖 | 58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465
  • 注册:2007年11月21日
发表于:2008-07-17 23:26:12
楼主

  我一个朋友小区的一台独立三相四线配电变压器,基本没什么保护的,零线因接触不良过载烧断了,导至小区内用户很多电器烧毁。因很多原因电力公司只是帮加固下零线,有再次断线的可能。我朋友叫帮忙搞下他家室内此种原因的线路保护。因变压器不能动,一直找不到用何种保护方式,只帮他装了过载和短路的断路器。有没有那位大虾有高明的方式可以搞定?




wanggq

  • 精华:2帖
  • 求助:0帖
  • 帖子:24帖 | 534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10407
  • 注册:2004年8月21日
发表于:2008-07-26 13:11:03
81楼

嘿嘿,不讲道理就没有意思了!

 

#天涯

  • 精华:0帖
  • 求助:3帖
  • 帖子:100帖 | 2953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8816
  • 注册:2005年3月02日
发表于:2008-07-26 16:30:04
82楼
只能用“过压保护”装置才能起到保护作用。

东方

  • 精华:1帖
  • 求助:1帖
  • 帖子:43帖 | 1482回
  • 年度积分:3
  • 历史总积分:2336
  • 注册:2008年3月18日
发表于:2008-07-26 17:19:40
83楼
引用wanggq 的回复内容:

嘿嘿,不讲道理就没有意思了!

 



嘿嘿!别多心嘛!

开个玩笑,别生气。W网友怎么耍小孩子脾气啦?哪能不讲道理?主要是他(一指刘志斌)不让讲啊!其实东方也不是不讲,W网友您可得挺住啊!那我就真讲了:您的矢量分析有缺陷呀!就在我的帖子里可以看出来。



可是我不能向他说明白,让我们的有心人自己去猜想!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方是讲也不好,不讲(道理)也不好啊!真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

邵驰

  • 精华:0帖
  • 求助:0帖
  • 帖子:7帖 | 396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428
  • 注册:2006年4月22日
发表于:2008-07-26 18:36:06
84楼

        学习了.

wanggq

  • 精华:2帖
  • 求助:0帖
  • 帖子:24帖 | 534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10407
  • 注册:2004年8月21日
发表于:2008-07-26 21:25:21
85楼

在这技术论坛上,各人有各人的观点,都可以讲出来。即便是有不同的意见也应该心平气和地讲!

 

我从这个主题帖子的第1楼到84楼仔细的看了一遍也没见刘志斌网友对你说过一个“不”字!哪里说得上“他不让”你讲?

 

刘志斌网友倒是对本人提出过异议。但是,本人认为他提得好!用于间接检测漏电流的元件的名称,早在几十年前我国的教科书上就已经把它叫做“零序电流互感器”了。几十年来大家都这么叫它来着,都形成习惯了!但是这个习惯的称谓确实是有问题的!刘志斌网友敢于向不合理的“习惯”叫板,真是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是非常诚恳地接受他的批评!对于他沿袭“老外”的叫法“剩余电流互感器”,我不会苟同。但这并不影响我接受他批评的“诚意”。

wanggq

  • 精华:2帖
  • 求助:0帖
  • 帖子:24帖 | 534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10407
  • 注册:2004年8月21日
发表于:2008-07-26 21:35:50
86楼

关于把“共享”改成“分享”是有依据的:

wanggq

  • 精华:2帖
  • 求助:0帖
  • 帖子:24帖 | 534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10407
  • 注册:2004年8月21日
发表于:2008-07-26 21:39:06
87楼
关于把“共享”改成“分享”是有依据的:

newchp

  • 精华:3帖
  • 求助:0帖
  • 帖子:113帖 | 3966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9364
  • 注册:2006年7月15日
发表于:2008-07-26 21:44:11
88楼

在主干线位置做个重复接地,

newchp

  • 精华:3帖
  • 求助:0帖
  • 帖子:113帖 | 3966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9364
  • 注册:2006年7月15日
发表于:2008-07-26 21:45:19
89楼
对了,一般来说零线是不会断的,你的零线选择是不是有问题呢?

wanggq

  • 精华:2帖
  • 求助:0帖
  • 帖子:24帖 | 534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10407
  • 注册:2004年8月21日
发表于:2008-07-26 22:07:18
90楼
我在№61楼提出我个人的看法:“在一般情况下,不应当理解为两家的电器共享同一个380V线电压,也不应当简单地理解为两相负载分享同一个380V的线电压(除非第三相负载为开断的情形)。”完全是出于讨论的目的,在学术界是应该允许不同意见相互讨论的。
在三相星形负载网络中,(负载)相与相之间的关系既不是“串联”也不是“并联”!即使在星形负载网络与电源连接的中性线断开的情形下也是如此。三相负载网络中处于不同相的“两家的电器”(在第三相负载没有开断的情形下)当然也既不是“串联”又不是“并联”。
然“两家的电器”的连接关系不是“并联”,就构不成“两家的电器”承受同一个电压的情形,就不可能是“你家的电器”享有一个380V的线电压,“我家的电器”也享有这同一个380V的线电压。所以我认为不应当理解成:“两家的电器共享同一个380V的线电压”。那么,改称两家电器“分享”同一个380V的线电压,恰不恰当呢?从“线电压”与两个关联的“相电压”所构成的“电压三角形”来看,“线电压的大小”可以表示成两个“相电压”的“复数和”。在这种意义上,“分享”之说也可以牵强的说得过去!如果<东方>网友辩解:这个“分享”是以“矢量”而言的,那我就不会提出异议。但是,如果把这种意义上的“分享”理解成串联电路的“分压关系”就是大错特错的!所以我提醒网友们也不应当简单的理解为:两相负载分享同一个380V的线电压(除非第三相负载为开断的情形)
<东方>网友贴在14楼的帖子并没有指出他所说的“两家电器”与第三相负载的联系是断开的!并且楼主介绍的情况是小区供电总零线与供电变压器输出电压中性点的连线烧断,造成整个小区“三相负荷网络的电压中性点偏移”。在这种前提下,<东方>谈“如果邻居的电器阻抗比你的小,他的分压比较低,你的分压就高”。这分明就是在套用串联电路的“分压原理”来解释三相网络中“电压中性点偏移”的问题嘛!但是,“分压原理”是只对串联电路才适用的原理!不问条件地把它套用到仅断开中性线的三相星形负荷网络中去解释问题实在是不合理的!   
仅只断开总零线的星形负荷网络,相与相之间根本不是“串联关系”!所以我提醒网友们注意:电压中性点偏移的星形网络中,这一相负荷与另一相负荷并不是“分享”同一个380V的线电压的关系!(这里的“分享”指分压意义上的“分享”)
      
判断两个“电路部分”是不是“串联关系”只需看它们有没有串联电路的特征,即:两个“电路部分”中流过的电流是不是“同一电流”?如果不是“同一电流”,则:它们不是串联关系!
    
断开中性线的星形负荷网络其中任意一相负荷电流都等于其余两相负荷的电流之和。所以,任意两相负荷之间都不是“串联关系”

实践中成长

  • 精华:2帖
  • 求助:0帖
  • 帖子:2帖 | 465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589
  • 注册:2007年7月13日
发表于:2008-07-26 22:22:57
91楼
最简单的方法是在进户分路开关下端并联471压敏电阻.

东方

  • 精华:1帖
  • 求助:1帖
  • 帖子:43帖 | 1482回
  • 年度积分:3
  • 历史总积分:2336
  • 注册:2008年3月18日
发表于:2008-07-27 09:37:37
92楼

引用W网友的发言:"我从这个主题帖子的第1楼到84楼仔细的看了一遍也没见刘志斌网友对你说过一个“不”字!哪里说得上“他不让”你讲?"

 

谢谢啊!您能保证刘志斌网友不对你说过一个“不”字。那就好啦!

 

看见老刘,我不怕不怕啦!我神经比较大!

 

只要W网友快乐,就再聊一会儿。但今天讨论的已经不是零线断了烧电器的问题,这早已解决,而是分析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当然以零线断线为例子的啦。

是不是可以这样分析:



1、如果大家都没有用电,只有他朋友一家在用电,这时零线断了,那就不会有危险。colva网友说:“按常理来说 就算断了零线也不会烧坏用电气 最多就是用电器上仍然带电但无法工作 因为断了零线用电器自身就产生不了回路,线路中没有回路就不会有电压,不管火线端电压如何不平衡,都不会对电器有影响的。 ”在这种情况下是真理。应该充分肯定colva正确的一面,因为人家讲的可是“常理”在好多情况下还是适用的。最好不要不管青红皂白一棒打死,并斥之为“歪理”,还说自己是“心平气和”地把人打死。当然要指出条件是只有他一家在用电。这是另线断了不会烧电器的一种情况。可是,他朋友家确实烧坏了电器,这又是什么原因呢?这时就不能停留在 colva常理上面,而要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

 


2、现实不可能总是他朋友一家用电,再考虑稍微复杂一点,只有他和邻居两家在用电,而且假设邻居用的是另一相电(按“一切皆有可能”原理,这种情况是存在的),这时零线断了怎么样呢?也不是一定会烧电器!如果他和邻居正好阻抗相同,也不会有危险。这是另线断了但没有烧电器的又一种情况。但谁也不能担保阻抗总是相同,除非他们两家永远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那么阻抗不相同又会怎样呢?这就是东方考虑的内容。东方认为:“如果邻居的电器阻抗比你的小,他的分压比较低,你的分压就高,这时不要太高兴,以为占了大头,获得了利益,俗话说,物极必反,乐极生悲,如果电压太高,超过220V接近380V,就吃不消啦!如果不幸被烧坏短路,邻居家的电器就直接380V,也免不了烧坏的下场。”既然这种情况可能出现,那我们就不能不防,结论是:“零线不能断!”按照“逻辑思维”的原则,要证明一条定律,必须考虑所有情况,而要推翻一个论断则只要举出一个反例就可以了。至此,colva的“常理”也解决了。地球人都知道了三相四线制零线断了就可能烧坏电器!

 


【分析】一、这里又牵涉到本论坛的一个理论,叫做“刘××理论”,指的是不问条件地套用定律。colva常理是单相电常理,把它用到三相电就不适应了。

               二、“W”网友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说,您是怎样理解交流电的总电压和各单元的分电压的?难道总是符合 380V-220V=160V 吗? 什么时候是对   的,什么时候又不对呢?(思考题)

 

仅供参考!W网友的图还是画得不错的,但在这个问题上,不画图也能解决。这就是发挥各自的优势,对吗?向您学习了!

wanggq

  • 精华:2帖
  • 求助:0帖
  • 帖子:24帖 | 534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10407
  • 注册:2004年8月21日
发表于:2008-07-27 12:58:44
93楼

  本来,“分压原理”是从直流串联电路的分析推导出来的,把它套用到交流电路问题上,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串联的阻抗要以“复数形式”代入“分压公式”中的“分压系数”里去,交流串联电路的“分压公式”才能成立!

wanggq

  • 精华:2帖
  • 求助:0帖
  • 帖子:24帖 | 534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10407
  • 注册:2004年8月21日
发表于:2008-07-27 13:04:03
94楼

再给您做一个示意图来帮助您:

东方

  • 精华:1帖
  • 求助:1帖
  • 帖子:43帖 | 1482回
  • 年度积分:3
  • 历史总积分:2336
  • 注册:2008年3月18日
发表于:2008-07-27 16:41:55
95楼
嘿嘿!别多心嘛! 

这“W”网友还弄不懂要搞清“共享”与“分享”的区别有没有必要?我就给您举个例子来帮助您理解吧: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看了这首诗(也许是词?闹不明白,有谁清楚告知一声则个。不要又和W网友绞上劲,说东方网友到现在还是分不清诗和词的区别。)不知道W网友对这首词有没有意见?他这“共饮长江水”一句对不对?是不是要按照W网友的意见,改称“分享长江水”啊?或者您给他画一图,说长江头和长江尾那是串联,只能是“分享”,只有黄河和长江,都起源于青藏高原,又都归于大海呀故乡。算是并联,黄河船夫与川江号子才能称得上是共饮江河水呀!  (这个道理恐怕老渔翁几辈子也明白不过来)



明明讲不清的道理还在坚持不懈,注定达不到的目标还是奋勇拼搏。上回帖子要和西方分享蛋糕,开了一个国际玩笑,这次又要和古人辩论,打历史官司。起码这种精神总是相当的可嘉。祝W网友好运。




陈景廉

  • 精华:0帖
  • 求助:18帖
  • 帖子:32帖 | 22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426
  • 注册:2006年12月24日
发表于:2008-07-27 17:31:29
96楼

我看wanggq和东方两位朋友不必为了一些小问题争论不休了,大家的观点和看法有所不同,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大家还是回到搂主的如何解决烧电器的主要问题上吧!

 

有些朋友提出在漏电开关(或断路器 )下口并上一只250V(有提出并上470V)的压敏电阻,这我不敢苟同。

 

首先,并上250V压敏电阻的话,由于220V正弦交流电压的最大值是310V左右,只要你一合上开关,250V的压敏电阻立即爆炸。如果你的压敏电阻容量不够大的话,导通电流不一定能使开关动作,而且有一些漏电开关没有过流保护功能,压敏电阻爆炸了,开关都没有跳闸,不但不起过压保护的要求,还损失了一个压敏电阻,即使开关动作了,压敏电阻也同时报废了,你愿意想换保险丝一样经常更换压敏电阻吗?

 

用470V压敏电阻虽然不会合上开关就爆炸,但同上面的分析一样,压敏电阻爆炸了也不一定能使开关跳闸,这从许多装有压敏电阻的电子电路板上可以看出,压敏电阻爆炸后,线路板的覆铜导线许多还是完好无损,而这些覆铜导线有多少能顶得过各种16A以上的开关的保护动作电流的呢?

 

因此,在开关下端并压敏电阻来做过压保护并不可靠。而我提出的在漏电开关的试验按钮两端并上一只240V~270V压敏电阻,利用压敏电阻的过压特性,使压敏电阻的导通电流达到漏电开关的设定电流就立即动作,既保持漏电开关原有的漏电保护功能,又可以增加过压保护功能,而且压敏电阻也不会损坏,可以长期使用下去,这种方法既简单,又可行,我已使用这种方法二十多年了。

 

当然了,这种方法只适用于可以打得开外壳的漏电开关,像DZ47这类微型漏电开关就难以改装。只要你能完好无损地拆得开的漏电开关,都可以用这种方法改装。

陈景廉

  • 精华:0帖
  • 求助:18帖
  • 帖子:32帖 | 22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426
  • 注册:2006年12月24日
发表于:2008-07-27 17:46:38
97楼
上面的图片是当年我在某论坛与一些人争论时做过的实验,它证明我提出的方法是可行而又可靠的。
通常过压保护动作值比压敏电阻标称值大10V~20V左右,例如240V的压敏电阻在250V~260V就动作,稳定工作在250V左右;270V的压敏电阻在280V~290V左右动作,可以稳定工作在280V左右。具体动作值与压敏电阻的实际参数有关。
由于没有250V这种规格的压敏电阻,所以无法改造成在260V左右就动作的过压保护功能。

精良

  • 精华:12帖
  • 求助:0帖
  • 帖子:69帖 | 1237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2225
  • 注册:2002年2月27日
发表于:2008-07-27 18:22:53
98楼
2楼wanggq的说法是正确的,但LZ肯定想找个简单可靠的方法,如果变压器的零线接地可靠的话,那么在进你朋友家的入户线前加个可靠的地线就可以了.(前提是小区配电没有漏电开关).

精良

  • 精华:12帖
  • 求助:0帖
  • 帖子:69帖 | 1237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2225
  • 注册:2002年2月27日
发表于:2008-07-27 18:29:31
99楼
引用陈景廉 的回复内容:

用压敏电阻比用什么稳压管反向串联后并接在试验按钮两端简单得多,而且压敏电阻也不难找,漏电保护功能依然保留,这我在前面已提出过了,可就是没人去关注合作试验.

 

我用这种方法为自家的进线总开关(漏电开关)改造后用了二十多年了.




以前生产的家用漏电开关就有压敏电阻,很久以前我家的一个漏电开关在打雷后炸了压敏电阻,开关内部一塌糊度,所以漏电开关前一定要按要求装熔丝.


东方

  • 精华:1帖
  • 求助:1帖
  • 帖子:43帖 | 1482回
  • 年度积分:3
  • 历史总积分:2336
  • 注册:2008年3月18日
发表于:2008-07-27 21:06:03
100楼

引用陈景廉朋友的发言:

 

我看wanggq和东方两位朋友不必为了一些小问题争论不休了。

 

好啊!奥运会就要召开,停止一切“战争”,必须的。回到正题,有网友提出,为什么地线老坏?恐怕不是接触不良这么简单!因为地线电流较小,一般不应该容易过载烧坏呀!但问题可能就出在这里!因为地线电流小,于是就用细线,但时代不同了,火、地都一样,火线能做得到的电流,地线也能做到!而且有时还要比火线电流还大!(那不反啦!)是呀!再用细线就不合适了。当然,不能断定任何地方都是地线电流偏大,但地线已经过流烧坏的地方,一定要加粗地线,仅仅加固还是不行的。


热门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