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6-09-29 13:55:00
420楼
问题已经处理有结果了:1.修电机的电工不应该将三根线并在一起,应该用胶布包好.其做法确实违章了,证书暂扣6个月,6个月内不得从事电方面的相关工作,处以1000元的罚款和拘留10天.
2.送电的电工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并且造成了严重事故,自己承担90%的责任,吊销其电工证,终身不得从事电工行业工作(不得考电工证).
3.所有医药费及以后的伤残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其实是保险公司).
4.公司管理干部(当然是我)给警告,理由是管理不到位.
5.公司不得参加今年的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自己觉得有一点诬枉,但是也没有办法,人不死就大吉了.....
劳动部门这个判决是有错误的该是断电人员不准再做电工他对他自己做的实事是责任。什么叫责任重大,错误是可以改正的,如果送电的不是个电工只是普通的用电者,工厂电器操作这样的工作大有人在,职业道德对象是对大家的不单对电工的,送电人员操作错误大家都可能会犯,只要他没有受过教育,不是专业的,都有可能犯这错误。作为一个工作了30几年电气工作者认为这个判决是有问题的,对送电者判决不公。这只是他的一个错误!事故是有前因后果的,这是责任事故,事故的责任方应该是维修断电者主要责任,而送电者是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