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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第三十二周辩论:钱是万恶之源? 点击:4698 | 回复:41



Smile-l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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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5-06 10:55:06
楼主

本 周 辩 题   

正方:          钱是万恶之源   

反方:         钱不是万恶之源

一、参赛说明 

1、参赛者首先选择正反或反方辩题中一个,不能同时辩驳两个辩题。辩题要突出中心大意,言简意赅。

2、参赛者需遵守友谊第一,交流第二的原则。不能有人身攻击,更不能有攻击国家政策的言论。

3、正方或反方都是一个团体参赛,每一个成员即可以发表自己观点,也可以对自己一方人员观点的陈述做补充。

4、辩论内容可以适当引用古今论点,但拒绝全盘复制。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5、欢迎相互监督,更希望加强自律。 

二、奖励措施 

每周辩题结束后,从所有参赛者中择优奖励。

1、一等奖2名(正反方各取一名),每人奖励30MP (可兑现)。

2、二等奖4名(正反方各取2名),每人奖励2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10MP)。

3、三等奖10名(正反方各取5名),每人奖励1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5MP)。

4、优秀参赛者若干名(视参赛人数而定),每人奖励50积分。 

三、评判标准

1、辩论角度准确,观点鲜明,剖析透彻,辩词论据紧扣主题,充实有力,逻辑合理。

2、辩论表达清楚,辩论技巧运用得当。

3、准确把握辩题内涵和外延,对所持立场能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点鲜明,对本方难点能有效处理和化解;对辩题的理解和论述能在广度上展开,在深度上推进,整个辩论过程条理清晰,能给人以层层递推的美感。

4、凡违背“参赛说明项”中注意点的,予以做扣分处理。

 四、其他说明 

    跟帖请先清晰的阐明您的观点,然后按照您的观点展开辩论。本帖不欢迎模棱两可的意见,请勿冒充评委,否则删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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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6-05 22:31:23
41楼

支持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 

 

 

 

万恶之源 是人的欲望,无法填补的欲望,没有钱也会有其它来代替,欲望才是万恶之源,欲望是社会一切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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