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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绝缘电阻和耐压强度试验的电路连接
5.3.2 绝缘电阻检查试验
用500V准确度为1.0级的兆欧计连接在伺服驱动器电源输入端(图3中①端)与保护接地端(输入端不接入电网,但驱动器内的电源开关、接触器置于接通位置),在施加测试电压1min后读取绝缘电阻的数值,应符合4.3.1的要求。
将伺服驱动器中的直流母线的正负极短接端(图3中②端),与保护接地端之间用兆欧计施加测试电压1min后,读取绝缘电阻的数值,应符合4.3.1的要求。
试验时,应保证接触点有可靠的接触,测试引线间的绝缘电阻应足够大,以保证读数准确。
5.4 耐电压强度试验
耐电压强度试验的电路连接见图3。试验在伺服驱动器电源输入端(图3中①端,输入端不接入电网,但电源开关、接触器置于接通位置)与保护接地端之间按GB 3797—89中4.4条f、g和h款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3.2的规定。试验时应将设计规定不经受高压试验的元器件、板脱开(例如电容、压敏电阻等)。
5.5 泄漏电流检查
进行泄漏电流检查时,伺服驱动器的交流电源进线侧应有隔离变压器,使伺服系统在空载状态额定转速下运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3.3的规定。接线参照图4。
试验时,若不使用隔离变压器,伺服系统要放置在绝缘工作台面上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a. 交收检验(出厂检验)。
b. 例行检验(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见表7。
表7
注:1)在交收试验中,调速比允许在空载下测试。
2)在交收试验中,高温连续运行允许不带电机通电运行。
3)在定期进行的例行检验中允许免试。
6.2 交收检验
批量生产或连续生产的伺服系统,每台都应进行交收检验,检验中出现任一故障则应中断试验,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从该项目开始继续进行试验,若再次出现故障时应判为不合格。
6.3 例行检验
产品定型时应进行例行检验,连续生产的产品应定期进行例行检验,更改设计和主要工艺或更换主要元器件或材料时应进行例行检验。例行检验的样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数量不小于3台。检验中出现故障或任一项通不过时,应查明故障原因,对产品进行修复,然后重新进行该项目检验,若再次出现故障或该项目通不过时,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在重新进行例行检验中又出现某一项通不过时,则判定该产品例行检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