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有统计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人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这样算来,每年“过劳死”超过60万人,意味着平均下来,每天约超过1600人因劳累引发疾病离开这个世界。(7月12日新华网)
中国成过劳死第一大国,当然不是好事,这一结果是我们社会发展的一种耻辱。
这一结果让我们的法律制定者蒙羞。虽然,“过劳死”的事件频发,而且正在逐渐的年轻化中。然而,相较其它国家,目前中国的劳动保障范畴内尚不存在“过劳死”的概念,所以无法获得相应赔偿。对更多“过劳未死”的加班一族来说,目前的法律更是“爱莫能助”。这是我们法治建设的耻辱,面对这种严重伤害公民生命权益的现象,我们应该尽快制定相应法律,引入过劳死概念,建立公民过劳死的赔偿与追究机制。“过劳死”不应成为立法的盲区。这个盲区让我们悲伤。
这个结果让我们的劳动执法部门蒙羞。现在,一些部门,一些企业肆意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肆意侵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现象十分泛滥,泛滥的根源在于我们的劳动执法部门很少主动出击,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执法的给力检查,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这样,必然导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肆意掠夺。在当前就业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劳动者很难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必然成为任凭用人单位宰割的小羔羊,发生过劳死现象是必然结果。劳动执法部门执法不发力,过劳死现象就难绝迹。
这个结果让我们的一些地方管理者蒙羞。劳动者为什么拼命工作,除了用人单位的逼迫外,还有一层原因就是生计逼迫,房子问题,车子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养老问题,等等,这些关系百姓幸福生存的问题都需要用大量的金钱来解决,就逼着公民不得不去“过劳”,因为没有过劳就难以有生存的幸福。然而,长期以来,增加社会公益服务内容,降低公民生存成本的执政思想在我们许多地方还没有树立起来,作为管理者应该为此感到羞耻,尽快更新执政理念,充实民生元素,为公民幸福生活创造条件。
中国成过劳死第一大国是警钟,应该警醒我们匆匆忙碌的疲惫国人了,疲惫的忙碌不是幸福是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