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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第二十二周辩论:辩论赛新形式利弊辩论 点击:4475 | 回复: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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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1-07 15:27:41
楼主

本 周 辩 题

 

 

正方 辩论赛新形式利大于弊 

VS  

反方:辩论赛新形式弊大于利 

 

 

一、参赛说明

 

1、参赛者首先选择正反或反方辩题中一个,不能同时辩驳两个辩题。辩题要突出中心大意,言简意赅。

2、参赛者需遵守友谊第一,交流第二的原则。不能有人身攻击,更不能有攻击国家政策的言论。

3、正方或反方都是一个团体参赛,每一个成员即可以发表自己观点,也可以对自己一方人员观点的陈述做补充。

4、辩论内容可以适当引用古今论点,但拒绝全盘复制。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5、欢迎相互监督,更希望加强自律。

 

二、奖励措施

 

每周辩题结束后,从所有参赛者中择优奖励。

1、一等奖2名(正反方各取一名),每人奖励30MP (可兑现)。

2、二等奖4名(正反方各取2名),每人奖励2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10MP)。

3、三等奖10名(正反方各取5名),每人奖励1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5MP)。

4、优秀参赛者若干名(视参赛人数而定),每人奖励50积分。

 

三、评判标准


1、辩论角度准确,观点鲜明,剖析透彻,辩词论据紧扣主题,充实有力,逻辑合理。
2、辩论表达清楚,辩论技巧运用得当。

3准确把握辩题内涵和外延,对所持立场能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点鲜明,对本方难点能有效处理和化解;对辩题的理解和论述能在广度上展开,在深度上推进,整个辩论过程条理清晰,能给人以层层递推的美感

4、凡违背“参赛说明项”中注意点的,予以做扣分处理

 

四、其他说明

 

跟帖请先清晰的阐明您的观点,然后按照您的观点展开辩论。本帖不欢迎模棱两可的意见,请勿冒充评委,否则删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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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1-15 20:26:42
21楼

新形式利大于弊,支持正方。我们从未认同新形势优于旧形式,而是说关于利弊的话题。而众所周知,创新精神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新时代所必须的,也是大家所推崇的。所以创新是利大于弊可以说这个是一个公理。而辩论赛亦是如此。

 从长远角度来说,辩论赛形式的创新,对辩论赛整个体制的本身是极其重要的。没有创新和尝试,辩论赛就永远不会进步。方法总是适应目前形势的,是在努力向前走,而不是墨守成规,原地踏步。

Feng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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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1-18 09:48:54
22楼
引用 世猫 的回复内容:支持正方: 辩论赛新形式利大于弊 辩论新形式就是以电视、网络等为载体进行辩论的的形式。它突破时间、地点、人数的限制,实行随时随地动态化辩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部电视机,人人都能参与或观赏。较之拘泥于形式单一的现场辩论,有着更为自由、开放的空间。新形式的辩论是新时期多媒体的产物,是传媒适应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当今社会竞争迅猛异常,人们迫于工作压力和生活负担,挥洒汗水来去匆匆,很难平静地坐在书桌前就天地之事论是非曲直。辩论新形式的应运而生,极大程度地满足了大家闲暇之余对议题论述道说一番的兴趣,激发了人们参与辩论的热情。人们不用担心因奔波之劳而割舍自己的最爱,也不必抱怨有因名额所限而与辩论会擦肩而过的遗憾;没有了现场那种只求一团和气,不求思想碰撞的中规中矩式辩论,有的是正反双方围绕主题进行思想观点的对阵,逻辑思维的较量。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展开辩论,大家既可以不受场地的拘束,又毫无来自正襟危坐评委的压力,时间安排也相对宽松,更能敞开胸怀站在本方立场充分阐述各自的观点。或寥寥数语,或长篇大论皆可,意犹未尽时可作来日补充与完善。由于具有人数众多、时间合理等特点,辩论双方可以毫无顾忌地陈述并论证自己的观点。有时不乏火药味的气氛,但正是在这种气氛的烘托之下,其观点越辩越明、越辨越清,这也因此使整场辩论会高潮迭起而极富挑战性。这是一些现场辩论所不能比拟的。由于时间的局限,现场辩论常常在观点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便草草收场,丝毫不能达到双方取得共识的效果。电视辩论也是如此。虽然它对人数有限定,在一些比赛性质的辩论会上,自然也少不了评判者,因此不但对辩论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要高,而且对他们的心理素质也是一个考验。这无疑是参赛者变压力为动力,大显思辨能力的好时机,况且辩者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展辩才,也是树立信心、锻炼勇气的一次机会。由于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辩论,且在电视镜头面前表现,双方势必会精心准备,开动脑筋,启迪思维,力求展示自己最佳竞技状态,因而注定它是质量较为上乘的一种辩论形式。这类辩论受亿万电视观众的瞩目,使其成为群众喜闻乐见、家喻户晓的学习形式变成可能,无形中对开展各式各样辩论会起到了推广普及作用。当然,辩论新形式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一些电视辩论为追求娱乐效果和观众视觉效应,带有明显的“作秀”成分。例如刻意制造充满火药味很浓的激烈场面,从而淡化了辩论的主题思想,使辩论会成为游离于思辨之外的花哨表演。这显然偏离了辩论的正确轨道。这是新生事物在成长壮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弊端,有待于我们不断修正错误,改进不足,发扬优势并使之日趋完善。    基于上述论述可知,辩论新形式终归是瑕不掩瑜,利大于弊。

新生事物都是不断总结经验和习惯的行为方式突发奇想出来的,如果利不大于弊的话,产生的新事物就是思维倒退的二流对策和缪论,这对于大家正常思维来说,是不应该犯的错误。李开复说过:用勇气去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用胸怀去接受不能改变的事情,用智慧去分辨二者的区别。这就需要我们明确我们的世界观和正确思维。故我说,利大于弊。

丰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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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1-19 23:51:38
23楼
新形式利大于弊
       所有的变革,起因都是因为原来的条框无法适应或者满足现有的需求,即存在各种问题和弊端。才会出现变革。。。那么关于辩论赛。如果原形式能适应需求,就不会出现变革。所以既然出现新形式的辩论赛,那么就说明了老的不适宜了。
        而众所周知,创新精神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新时代所必须的,也是大家所推崇的。所以创新是利大于弊可以说这个是一个公理。

威纶通——王者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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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1-20 18:05:48
24楼
个人认为周辩论比较好,不长也不短。

liujian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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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1-21 10:18:16
25楼

正方  :新形势利大于弊

       新形势一定是在旧形式的缺点被发现的时候,才会产生的;而他出现的目的就是为了客户旧形式的缺点,产生新的优点或优势!

时三——王者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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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正方  :新形势利大于弊

这个不用辩论吧!你只要承认世界是发展的,人类是进化的,也就只能承认新形势利大于弊,否则,只能证明一切在退化是成立的,才能证实新形势弊大于利。

PLC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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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正方 辩论赛新形式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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