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 题(48)
正方:收入的差别能体现人才价值
反方:收入的差别不能体现人才价值
说明:
1、参赛者首先选择正反或反方辩题中一个,不能同时辩驳两个辩题。辩题要突出中心大意,言简意赅。
2、参赛者需遵守友谊第一,交流第二的原则。不能有人身攻击,更不能有攻击国家政策的言论。
3、正方或反方都是一个团体参赛,每一个成员即可以发表自己观点,也可以对自己一方人员观点的陈述做补充。
4、辩论内容可以适当引用古今论点,但拒绝全盘复制。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5、欢迎相互监督,更希望加强自律。
二、奖励措施
每期辩题结束后,从所有参赛者中择优奖励。
1、一等奖2名(正反方各取一名),每人奖励30MP (可兑现)。
2、二等奖4名(正反方各取2名),每人奖励2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10MP)。
3、三等奖10名(正反方各取5名),每人奖励1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5MP)。
4、优秀参赛者若干名(视参赛人数而定),每人奖励50积分。
三、评判标准
1、辩论角度准确,观点鲜明,剖析透彻,辩词论据紧扣主题,充实有力,逻辑合理。
2、辩论表达清楚,辩论技巧运用得当。
3、准确把握辩题内涵和外延,对所持立场能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点鲜明,对本方难点能有效处理和化解;对辩题的理解和论述能在广度上展开,在深度上推进,整个辩论过程条理清晰,能给人以层层递推的美感。
4、凡违背“参赛说明项”中注意点的,予以做扣分处理。
四、其他说明
跟帖请先清晰的阐明您的观点,然后按照您的观点展开辩论。本帖不欢迎模棱两可的意见,请勿冒充评委,否则删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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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反方:收入的差别不能体现人才值
首先,我们要先说什么是收入。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收入是指收进来的钱。 而个人价值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社会的发展需要所做出的贡献,简单地说就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再此,我们认为收入的差距不能体现个人的价值。
第一:收入不仅仅是个人挣得的劳动报酬,它还包括意外收入、非法收入、遗产收入等等,收入它不仅要受到地域性的影响,它还受个人志向、市场供求关系及行业财富分配不同的影响,由种种因素导致收入出现的差异不能体现个人价值的高低。
第二,对方辩友今天的辩题是“收入的差异能够体现个人价值的高低”,如果从逻辑学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那么我不由地要反问反方辩友,一个人是因为他有了高个人价值才有了高收入,还是他因为有了高收入才有了高个人价值呢?这就好比:我看到对方辩友很帅,所以推出有很多女孩子追你,这一点你很赞同也很欣赏,但对方辩友能因为有很多女孩子追你就推出你很帅么?对方辩友这样的观点能成立么?显然,对方辩友今天的辩题是一个必要不充分条件,他们试图用收入的差异这一物化的实体来量化个人价值这一客观的虚体,这是有违唯物价值论的。
第三:在现代社会收入是不能与个人价值划等号的,就像志愿者不断奉献着自己却没有要一分钱,你能说他们的个人价值很低吗?如果对方仍坚持自己的观点,那你们是否认同那些过着天堂般奢侈生活的贪官更具个人价值呢?
照此搬理,我们试想一下,那我们那些驻守在边关受苦受难的前方将士,是不是应该回家卖红薯,去赢得更高的收入来体现他们的个人价值呢?是不是那些雅典的奥运健儿们当其它国家给他更高的收入来体现他的个人价值的时候,当他再次站在北京2008奥运领奖台时,耳旁响起的可以是其它国家的国歌! 如此把人物质化,把个人金钱化,那我们中国将以何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以何立足于世界民族强国之林!
支持正方:收入的差别能体现人才价值
作为一个人才或者普通的劳动者,一份好的工作,收入自然不会低。然而这“好工作”,正需要能力更强的人才来从事。一个人的能力强弱与否,也正体现了他的价值。例如乞丐,他们只能靠别人的施舍勉强度日,收入实在算不上高。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他们对社会的价值就无法体现,甚至没有价值。而一个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能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收入更多,同时他从事的这份工作对人们的价值也就越高。
从管理的角度讲
高收入可以给人才带来成就感和价值感,是有正面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人才提高创造的价值量。
这是种潜在的奖励机制,鼓励人才竞争,提上行业水准
从收入所得者角度讲
1、我有能力,我就该得到更好的社会福利,这是对酬劳的正常诉求,激励个人参加更高级别的能力竞赛。
2、虽然公司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是公司利益的直接创造者,就像11个人踢球,只有那个射入球门的球员才会受到更高的关注,助攻的,后卫的,守门的是保障,关键是射门。我踢进了球,大家都去恭贺守门员,下次我还会卖力的去射门吗?
收入的差距是必然存在的,没有差距就没有能力的区分没就没有人才的价值,所以收入差距是能真正体现人才价值的手段。就算我今天不能赢得比赛,但是我赢得了尊重和这次参与的机会,这就是我的价值的一部分。
支持正方:收入的差别能体现人才价值。
“收入”通俗地说,是人通过劳动获取的钱财。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劳动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通过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媒介,也是实现人性至善至美、彻底自由的必由之路。是的,人自打娘肚子里出来,要想生存,就必须劳动。小时候靠父母抚养成人,然后自食其力,都是用通过劳动挣来的货币交换商品来维持日常生活之所需。而从生物进化论观点来看,人又是一种高级动物,具有丰富的情感,不仅仅只有满足生存的基本欲望,还有更高一级的物资享受与精神追求。于是金钱又成为帮助我们实现心中诸多理想的特殊媒介。因而金钱固然不是万能的,但也是不可或缺的。
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赚钱的方式很多,但它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以劳动付出为前提。虽然也有靠吃老本过着不劳而获寄生虫般生活的个例,终究掩盖不了“勤劳致富”的光辉。
不可否认,人与人是有着千差万别的。受先天因素、文化程度、身体素质等条件影响,人自身所具备的能力不尽相同,因此注定在社会实践中担当的角色不同,创造的价值也有所不同。基于劳动价值观的理念,人在自然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谁付出的多谁就应该回报率高。当然这里所指的“多”是一种积极向上富有成效的劳动,而不是简单低级、效率低下的重复性工作。这种在劳动中形成的收入上差异无疑体现了人的价值,是对传统“大锅饭”体制的挑战,它最能激发人的潜能,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也许有人会质疑没喝过多少墨水的“乡巴佬”,竟然有开工厂办企业总资产达几十个亿的业绩,认为他们无非是榨干了工人的血汗获得不义之财。其实不然。要知道,如同人的劳动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区别一样,人的能力也有组织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手工制作能力的不同。这些老板接受文化教育不多并不代表他没有领导才能或经商头脑,昔日门门功课“闯红灯”的“调皮王”如今成为商场风云人士的典型事例足以说明这一点。相反,会做学问的人生意做得很失败的也不在少数。但有一点必须肯定,他们都在各自的领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正是人有了对自己的正确定位,才会发挥各自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由此可见,收入与贡献挂钩引起的收入上的差别,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才价值的激励作用,是“公平、公正”竞争的结果。
诚然,由于制度的不够完善,存在有用之才付出与回报不对等的状况。尤其是一些生产一线的优秀员工,技术能力强,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而一些溜须拍马的平庸之辈却拿着高薪吆喝人。这种收入倒挂的不合理现象,有待于随着人才激励机制的健全、奖惩条例的落实、监督机制的完善而消除。
反方:收入的差别不能体现人才值
现在的社会是物质的社会,同时又是关系的社会,在一个岗位,如果你有关系,就算你没有能力,也许你一样可以拿到高的物质待遇,不同的工作,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关系,都是不同的,但是只要你自己有能力,你自己有你的 人才价值,还是可以通过物质待遇体现出来的。不过同样需要机遇,需要一个给你展现自我的机会。人才的价值是由其制造的社会社会价值决定的,而收入是不能体现其社会价值的。
劳心者制人,劳力者受制于人。制人者收入一般要比受制于人者的高。但是社会的财富在哲学上讲是劳动者创造的。首先要理解什么是人的真正价值:为社会创造了多大财富?还是从社会上得到多少财富?按照我国的分配制度多劳者多得,一般情况下应是创造的多,得到的也多。实际上?需要好好思考!(世界的农民养活了整个地球上的人和其他一部分非人类,应想他们的价值很高了。
收入不仅仅是个人挣得的劳动报酬,它还包括意外收入、非法收入、遗产收入等等,收入它不仅要受到地域性的影响,它还受个人志向、市场供求关系及行业财富分配不同的影响由种种因素导致收入出现的差异不能体现人才价值的高低。
我们说在现在社会里,收入的差异不能够体现人才价值的高低,但这没有存在与社会
的每一个角落。可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随着历史车轮的前进,社会制度的改善,
这个亘古不变的定理将永远存在于社会现实的每一个角落,存在与人们的心中!!德国的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个世界惟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深深的震撼,一是我
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尚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