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周 辩 题
正方: 爱的教育比体罚更有效
反方: 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一、参赛说明
1、参赛者首先选择正反或反方辩题中一个,不能同时辩驳两个辩题。辩题要突出中心大意,言简意赅。
2、参赛者需遵守友谊第一,交流第二的原则。不能有人身攻击,更不能有攻击国家政策的言论。
3、正方或反方都是一个团体参赛,每一个成员即可以发表自己观点,也可以对自己一方人员观点的陈述做补充。
4、辩论内容可以适当引用古今论点,但拒绝全盘复制。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5、欢迎相互监督,更希望加强自律。
二、奖励措施
每周辩题结束后,从所有参赛者中择优奖励。
1、一等奖2名(正反方各取一名),每人奖励30MP (可兑现)。
2、二等奖4名(正反方各取2名),每人奖励2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10MP)。
3、三等奖10名(正反方各取5名),每人奖励1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5MP)。
4、优秀参赛者若干名(视参赛人数而定),每人奖励50积分。
三、评判标准
1、辩论角度准确,观点鲜明,剖析透彻,辩词论据紧扣主题,充实有力,逻辑合理。
2、辩论表达清楚,辩论技巧运用得当。
3、准确把握辩题内涵和外延,对所持立场能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点鲜明,对本方难点能有效处理和化解;对辩题的理解和论述能在广度上展开,在深度上推进,整个辩论过程条理清晰,能给人以层层递推的美感。
4、凡违背“参赛说明项”中注意点的,予以做扣分处理。
四、其他说明
跟帖请先清晰的阐明您的观点,然后按照您的观点展开辩论。本帖不欢迎模棱两可的意见,请勿冒充评委,否则删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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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反方: 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1. 体罚就是在儿童面前树立一种规则——做坏事就要受惩罚、就要付出代价的规则,从而增强其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感。现今中国的基础教育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后进学生大量产生,就是与在教育过程中没有有效的惩戒手段,特别是不敢明确提出实行体罚教育有着极大的关系,致使儿童普遍缺乏道德感,缺乏良好的行为习惯,缺乏基本的责任心、羞耻心和上进心。随随便便,无法无天,碌碌无为,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已经成为一种恶劣的风气。长此以往,不仅影响了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也影响了整体民族素质的提高。
2.中国古代私塾教育中用戒尺打手心、罚站、打板子、吃教鞭、头悬梁、锥刺股等等,都是体罚教育的典型形式;中国的古训“严师出高徒”、“棍棒底下出孝子”,都是对体罚教育的充分肯定和颂扬,这些说法现在民间还有很大的市场和影响,恐怕也不是没有一定的道理。
3.在这儿要说明一下,体罚也是理性的体罚,不是愤怒的体罚,是讲究方法的体罚.体罚是通过适度的肢体性的惩罚来达到教育孩子的手段,这要与虐待分开,并且要强调一个度的问题,过度的话,体罚就会就变成一种变相的伤害孩子的。
古人说:“玉不琢,不成器”。爱的教育只是一种劝诫,一种引导。而体罚,则是警告。人,具有惰性,体罚往往更具有效率。所以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支持反方: 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大家都听说过这样的话,比如当头棒喝,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这样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严厉的管理往往能让孩子更好的成长,而溺爱往往阻碍孩子成长。
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因为爱的教育虽然受教育的人感到一时的温暖,但起不了治根治本的作用,爱的教育太过柔情,不会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体罚则不同了,体罚可以让受教育的人留下痛至皮肉的教育,也许体罚有些不对,就如同家长打孩子一样,是为了让受教育的人记住这一次,从而改正错误,而不是用温暖去包容,这样不适合那些需要体罚的人。假如爱的教有比体罚更有效,那为什么劳改局,拘留所不用爱的教育去对付那些坏人那?
不过我们主张是适当的体罚,并不是对个别人权利的侵犯,而恰恰是为了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有关法律强调教育者应该尊重人的人格、不侮辱学生等。
支持反方论点: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看到这个论题偶首先想到的就是今年年初轰动全国的李双江之子的劣行事件,由于李双江家庭的特殊性其造成的轰动效应和社会反思可谓深刻。人们一遍遍的重复李双江夫妇在电视台的访谈节目中的原话,我的孩子不用打,也从来没有打过孩子,有时候抬起手还没落下心就碎了,我们通过交流和爱让孩子学会做人。。。。李双江夫妇对于孩子的爱可谓中国人的楷模,可是这样的爱得到的效果怎样,事实告诉我们是一个悲剧。李双江孩子的事件就是这个论题最好的答案,但是偶还是要说几句。
偶认为体罚不是虐待,其本身也是一种爱,一种让对方知道知错就改和有深刻记忆教训的惩罚不是粗暴的虐待而是一种教育的方式,这种方式已经在中国承传几千年的历史,这样的教育也不是只有中国才有。做错事情就要受到惩罚和教训,只有这样才会让你下次不犯同样的错误,虽然很多时候我们屡教不改,可是适度的体罚比单纯的说教效果要好很多。
西游记大家都非常熟悉,天不怕地不怕的孙悟空让天地神为止敬畏,很多时候唐僧师傅的话语根本比起作用,甚至产生厌倦(不但孙悟空我们这些后来的读者也对唐僧的说教产生厌恶,有种你杀了我的感觉),当唐僧的说教没有效果的时候,紧箍咒就会念起,这个可比那充满慈悲心怀的说教效果强一万倍,孙悟空马上老实了,纵然孙悟空做的是对的,可是在凡夫俗子的唐僧眼泪其就是错误的,唐僧的爱的教育不起作用,可是紧箍咒却是法宝,因此体罚起到的效果比说教要效果要好很多。
现实中我们的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当父母苦口婆心的教育反被孩子看成没完没了的絮叨,其唯一的作用就是孩子对父母说教教育的厌倦和抵抗,当孩子在没完没了的顶嘴和漠视的情况下,一个巴掌下去孩子马上老实了。这本身就是这个论题最好的证据。
偶认为论题中的爱的教育可以理解为现实中的说服教育,而体罚可以理解为对犯错者的适度惩罚。由于说服教育本身没有威慑力,全靠对方的内心自我反省和感悟,因此其起到的效果很不理想,甚至会让犯错者产生一种你奈我何的嚣张心态。而适度的惩罚就是设置一些规矩,你触犯了规矩就要付出代价。
看看我们周围的社会,交警的不厌其烦的交通安全教育在违章者的面前收效甚微,而高清摄像头和罚款的威力立马让交通秩序好转;党持之以恒的充满爱的教育在贪官面前无能为力,而反贪的利剑马上让贪官心惊胆寒;各种法律、道德的约束在犯罪分子面前毫无作用,而限制人身自由的牢狱才是其教育的最佳选择。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这些例子无不说明惩罚(体罚)比说教(爱的教育)效果更好。
看了大家的辩论,正反方都提出了自己的论点,理由也很充分,支持反方的稍为多一点。
在此,我也发表一下我的看法,不能一概而论!这是一个伪命题!
本质上讲,惩罚是一种特殊的、不平等的人际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父母是权威,是规则的制订者和执法者,孩子则是被管理者受和约束者。人的本性是“肆意妄为”地追求快乐和即刻满足。只有通过适度的惩罚——这种特殊的关系,孩子的肆意才能被驯服,内心世界的秩序才能逐渐建立。这种内部秩序反映到行为和人际关系中时,可以表现为:理解、遵守规则,乐于、善于合作,有所为、有所不为。这种秩序的完备程度实际上标志着人的成熟程度。
就成长而言,惩罚和爱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惩罚与爱的功能不同,爱是对先天潜质的滋养,是施肥,而惩罚仅是对这些潜质的修饰,是剪枝。所以,惩罚需要限度,它仅能作为一种建立秩序的手段被使用,并且,秩序的作用不是限制,而是保护。正如交通法规的作用不是妨碍交通,而是保护出行。
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意思是:如果先天特质超过了后天文化的影响,人就显得野性;如果文化影响胜过先天特质,人就变得迂腐。以父母为代言人的社会规范和伦理要求,要通过约束与惩罚内化到孩子的人格中,同时,惩罚还要点到为止、有理有节,惟有如此,孩子才既能成为一个“社会人”,又能保有一颗“自由心”。适时适度的惩罚对成长是“有功的”,在这个意义上,“孩子打得”。
但是,“有功的惩罚”必须具备一个基本条件——爱,否则,惩罚将变成虐待。虐待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它是伤害孩子的屠刀。虐待者滥用惩罚,将孩子当作“撒气桶”加载自己的挫败感和愤怒;或者,“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惩罚成了施虐者消遣的玩物;再或者,自虐者将受虐的需要投射给孩子,把惩罚孩子变成满足自虐需要的工具。惩罚不是洪水猛兽,但丧失爱的惩罚却是成长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