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反方: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说明:
1、参赛者首先选择正反或反方辩题中一个,不能同时辩驳两个辩题。辩题要突出中心大意,言简意赅。
2、参赛者需遵守友谊第一,交流第二的原则。不能有人身攻击,更不能有攻击国家政策的言论。
3、正方或反方都是一个团体参赛,每一个成员即可以发表自己观点,也可以对自己一方人员观点的陈述做补充。
4、辩论内容可以适当引用古今论点,但拒绝全盘复制。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5、欢迎相互监督,更希望加强自律。
二、奖励措施
每期辩题结束后,从所有参赛者中择优奖励。
1、一等奖2名(正反方各取一名),每人奖励30MP (可兑现)。
2、二等奖4名(正反方各取2名),每人奖励2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10MP)。
3、三等奖10名(正反方各取5名),每人奖励1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5MP)。
4、优秀参赛者若干名(视参赛人数而定),每人奖励50积分。
三、评判标准
1、辩论角度准确,观点鲜明,剖析透彻,辩词论据紧扣主题,充实有力,逻辑合理。
2、辩论表达清楚,辩论技巧运用得当。
3、准确把握辩题内涵和外延,对所持立场能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点鲜明,对本方难点能有效处理和化解;对辩题的理解和论述能在广度上展开,在深度上推进,整个辩论过程条理清晰,能给人以层层递推的美感。
4、凡违背“参赛说明项”中注意点的,予以做扣分处理。
四、其他说明
跟帖请先清晰的阐明您的观点,然后按照您的观点展开辩论。本帖不欢迎模棱两可的意见,请勿冒充评委,否则删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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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第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以使用人者和被用者达到一种双赢。对被用者来说,领导的充分信任、充分授权建立起的是一个能够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平台, 一个能够施展出自己才华的广阔空间,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 人才找到了相信自己的上司,方能人尽其用。宋代欧阳修说过“夫用人之术,信之必笃,后能尽其才,而可成其事。”对用人者来说,充分了解下属,并用之所长,创造有利的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无疑会增加下属的责任感,使命感与自信心,激发下属的内在潜能,并以出色的工作来回报上司的信任之举。于此同时,可以省去管理者在琐碎事务上花费的精力,进而提高管理者本身的工作效率。如此双赢的方法为何不用呢?
第二、从团队效益上看,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提高整体效率。有一句老话叫“把自己的背后交给队友”,只有相互信任的团队才能让每个人无后顾之忧的发挥其最大能力。《财富》500强的公司中绝大多数都把团队信任与合作确定为自己的核心价值观。正所谓“同心,山成玉,协力,土成金”。在相互信任的团队中,领导者的命令可以被准确高效的执行,下属可以凭借自己的才华不受限制的完成任务,高效的贯彻力结合高效的执行力,带来的将是高效的团队合作。反观用人要疑,疑人也用,则极易转化为对组织信息与控制权利的过度重视,从而使整体陷入相互猜疑境地,最后的下场不过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渐行渐远,分道扬镳)罢了。而领导在下属犯错之后的劳心敦促正是一种关爱,正是相信下属会在自己的指点下振翅高飞。
第三、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一种倡导和鼓励诚信的正面价值观。对于社会整体而言应该向“不疑”的方向发展,以纵观千百年来社会历史变迁的过程,从茹毛饮血到摩登时代,作为芸芸众生的我们,一直夸父追日的精神最求真善美的普世价值;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正是在这种价值观念作用下的产物。它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充分授权、充分信任,如同一汪清泉,源源不断地汇入知人善任的用人理念,为我们更好的选拔任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与氛围。莎士比亚说“信赖,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员工发自内心的认同企业文化,使企业真正做到向“无为而治”的管理模式发展。所以,我们应该做的是不疑。
试问,我们是愿意选择一个充满怀疑,猜忌,甚至勾心斗角的环境,每天面对 “潜伏”与利益的纠缠;还是愿意选择充满信任,理解,包容的职场氛围,大展拳脚呢 ?
综上所述,我坚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反方: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从疑的哲学意义而言,疑是普遍的、绝对的,疑是认识进步的动力。人性有善恶两面,品德能力有高低之分,要疑;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人也在不断变化之中,要疑。因此,人的本性与社会环境形成人的变数,用人要疑,合情合理的。
用人要疑实质是制度完善与创新,让理智作主,用体制与制度去体现疑的地位与价值。企事业管理,要有激励机制,更要有监督制约机制。激励与监督的两个车轮和谐运转,是防微杜渐之举,是稳定大局之举。
用人不疑与用人要疑的实践结果证明:用人要疑,不疑不行。用人不疑,名曰“放手”,实则放羊。混乱无序的管理导致许多企业遭遇失败甚至突然死亡。用人不疑,还忽视了对权力进行严密的监督,权力必然成为谋私利的手段,必然滋生各种腐败,害人害己。痛定思痛,理智回归,大多数企事业已经着手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还会坦诚的告诉你:用你,肯定要疑你,要监督你。这不,要纪检部门干什么,要检查审计部门干什么?希望集团的廉政保证金,香港的廉政公署, CE等世界500强对所用之人的调查监督与考核,都在严肃的外表下掩藏了最现实的信任与爱护,爱人才,爱企业„„
支持反方: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企业的发展与生存,离不开人才的支持。
不管是良性的人才或者是有些许缺点的人才,都有可能随着本人的掩盖或者隐藏而进入一家企业。作为这家企业的人事部门或者作为公司的管理者甚至老板,难道说对一个进入企业的陌生人不有所怀疑吗?
作为信息化的时代,尤其要疑。作为企业的竞争,很有可能相互派人窃取公司的相关资料或者管理经验等……因此,这不得不让人时刻保持警惕,保持怀疑。但又不能不用,其实最为关键的还是看如何驾驭人才,巧妙周旋。
举个简单例子,三国时期的刘备常常嘴边挂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用人理念。可是就连最心腹的诸葛亮都在被他怀疑之列,临死之际,不是巧妙给诸葛亮以“警告”(原文不怎么记得了,只记得他给诸葛亮说,自己死后,儿子如能辅佐,就辅佐,不能辅佐,让诸葛亮取而代之)么……这难道不是怀疑么
任何高高在上或者最底层,不管是圣人,或者是普通人,用人都会怀疑,只不过是不以外露罢了。毕竟人性是丑恶的,人的天性如此。
相信有前提,驾驭是关键。即使明知有些人不能用,却巧妙用之。这就是所谓的高人。
因此,疑人也要用。
综上所述,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支持反方: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用人要疑”的监督制约机制,并不仅仅是对被监督人的,它体现着企业的一种完善的运行机制。对任何人来说,没有监督制约机制,就等于没有有效的管理。一个企业对所用的人,通过各种规章制度来检查、监督,这一切都是疑。当然,这里的“疑”,不是疑神疑鬼的“疑”,不是无中生有的“疑”,也不是捕风捉影、吹毛求疵的“疑”,更不是无目的的乱猜测、瞎怀疑,而是有目的地去了解、观察、检验、监督和考评。用人要疑,就是在使用人才的时候,本着对企业对人才负责的态度,在大脑中多打几个问号,要细致耐心地、程序化地去了解他的过去,这也并不是研究他个人如何,而是考证他做过的工作、他的历史,因为历史是最能够证明现实的;疑人也用,就是在其人格、能力不确定的情况下,本着保护人才、爱惜人才的目的,观察他,大胆选拔和使用他,不至于造成埋没人才和浪费人才。这个“疑”,是对权利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缺一不可;是对权力作出明确严格的界定制约,以制度来用人管人;是对人员及时的提醒,善意的批评,未雨绸缨,防患于未然,纠小错防大错。同时,我们这里讲的“疑”也是被动的“疑”。因为环境老在变,人也在总是变。
所以,“用人要疑”,应该是放手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既要让员工有职有责,又要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这些监督检查,既有预期的防范,更有对工作进一步的完善。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及时掌握工作进程,及时发现计划与现实不够匹配的地方,有利于沟通和解决。做到了“用人要疑”,被用的人,总感到有千百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那么,众目睽睽之下,品行高洁者自会持之以恒,品行不端者也不敢胡作非为,即使有营私舞弊之举,也很容易察觉纠正,不致酿成大错。
“疑人也用”是广纳贤才之策
确切地说,企业在用人问题上就是一种“风险投资”。没有哪个企业能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也没有哪个企业的股东们会绝对相信哪一个人。如果企业一切都相信你,那无疑是一场赌博,那就是在下赌注,你的职位越高,越重用你,企业下的赌注就越大。
具体到企业与人才的关系中,企业承担的风险是最大的,企业倒闭了,一切都将不复存在,而人才的损失最小,又可以到别的企业去打工。特别是选聘的人,你不可能一潭清水望到底,况且人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只能说基本符合求职、工作条件,至于今后是否出色,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这就蕴含着一种风险,有可能事与愿违。但既然如此,虽有“他究竟能否干好”的疑惑,也还要用着看。同时,疑人,是主观的东西。人才,却是客观存在的。“用人要疑”和“疑人也用”的焦点是疑和用。疑和用本来就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用是目的,疑是手段。这后一个疑是我们主动发出的一个动作。如果只用而不疑,那企业迟早必乱;如果只疑而不用,那企业的人才必定越来越少,而且可能导致企业“才源”枯竭,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
我们要大力提倡不相信其人,只相信其事的做法,不但要观其言,还要看其行,只要是有才华的人,即使是“疑”,也要“用”,而“用”的同时又要保持“疑”。“疑”并不等于不相信人,客观的、相对的“疑”恰恰是最现实的信任,这也是对人才的爱护。企业的信任是一点一点给的,这要看一个人的表现,表现了多少,企业就给多少。不要奢望企业一下子就相信一个人,这样反而是企业危机的开始。如果一个人想被企业重用,就要有被了解、被观察以及被考核的准备。企业要不断地考验一个人,因为我们相信,工作能力和忠诚度是考验出来的,不是听一个人嘴上说的。
“是龙就给你条江,是虎就给你座山。”所以,在用人方面,必须做到大胆与审慎并重。只要其大节不亏,就不能因玉中有瑕而“打入冷宫”。要容人之长,容人之短,容人之错,并让那些有晋升资格的人尝试临时性提升,给尝试提升的人一段预备期,从中可以看出他在真实情况下怎样工作。确有创新精神和突出业绩的人才,也要破格提拔使用。
用人要疑,疑人也用,是用人理念上的创新。只有做到了“用人要疑,疑人也用”,才能实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升华。这是一种理性的回归。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句话说得过于绝对,它与当今企业实际的管理要求相脱节。如果哪个老板“用人不疑”,企业肯定要被整得一塌糊涂,如果哪个老板“疑人不用”,那么在他公司里除了他自己,再也找不到让他不疑的人,那样,公司里的人都得走掉。凡是说“用
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人,他们都是口是心非者,根本做不到。这是很多老板的心头针,因
此,现实的做法应该是:用人一定要疑,疑人也要充分任用。
当企业在试用一个还不是很了解甚至是还不很成熟的人时,“用人要疑”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不但是企业对这个人负责,而且,还把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而疑人要用,
就是在其人格、能力不确定的情况下,本着保护人才、爱惜人才的目的,观察他,大胆选拔
和使用他,不至于造成埋没人才和浪费人才。
至于如何很好地做到“用人要疑,疑人也用”,它需要企业有一套合理的监督管理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会造成腐败,有了好的机制和制度,坏人不敢做坏事;没有好的机制和制度,好人也会变成坏人。但过分的怀疑,没有制度上的空间,会造成人人自危,不敢做事,捆住手脚。
所以疑人善用。疑人不代表不用,只有有大才,必须要用,而且要放到合适的位置,让其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只要把握有度,疑人善用,也能发挥最大效益。
总的来说:我支持反方: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第一,“用人不疑”是对人才的尊重,更有利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士为知己者死,只有对人才充分的信任才能得到人才充分的回报。刘备不疑诸葛亮的忠心,临终以举国相托,换来的是孔明一生鞠躬尽瘁。唐太宗不疑尉迟敬德的忠良,当他人怀疑其叛变时,仍然赤诚相待,换来的是这位猛将一生的效忠。而“用人要疑”,往往功败垂成。曹操疑蔡瑁、张允,导致赤壁一战败走华容。赵构疑岳飞叛变,导致十年之功,废于一旦。可见,只有充分的信任下属,用人不疑,才能消除隔阂,上下一心,共图大业!
第二,“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更符合现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趋势。在现代社会的管理,是依靠制度来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所谓“疑人不用”,就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对人才进行周密全面的考量,从而降低用人的风险。而“用人不疑”,是指在选拔出了可靠的人才之后,在用人过程中,就充分放权,来提高效率。当今信用社会,每个人都是付出信任,如果得到了好的回报,就继续信任;如果信任被滥用,便不再信任。当今美国、日本和新加坡,都是这样在做的。这样既提高了社会效率,又能够净化社会风气,何乐而不为呢?
将心比心,每个人都渴望得到他人的信任,但如果我们都不愿对他人付出信任,又如何得到真心的回报呢?面向未来,我们需要的不是怀疑的坚冰,而是信 任的温暖。
所以我支持正方观点: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支持:反方“用人要疑,疑人也用”的观点
第一.人性存有主观意识。疑人、用人皆可出错。人有主观意识,因此,用人或疑人的判断都可能出错。当初,大家都以为新加坡仁慈院院监明义法师道貌岸然就不可能犯错。结果发生了伪造款贷的事件。相反的,诸葛亮虽知魏延有造反之心,但对疑人慎用,又让蜀汉增添了一位猛将。疑人、用人都可以是主观的,以一时的判断作为长久的依据,结果要么引狼入室,要么错失人才----这样的态度可取吗?
第二,人性存在着变化动因,疑人、用人皆可改变。人性本身就存在着太多主客观的改变动因,必须相信人性会变,不能放任表现良好的人,也要给犯错的人一个改过的机会。巴林银行就是因为信任没有前科的前新加坡总裁里森,结果亏损了 8.7 亿英镑。相反的,美国的法兰克·威廉虽然曾是诈骗分子,但美国政 府在不计前嫌的聘用他,后来才有打击诈骗网络的破案天才!各位,天使可以折翼,当浪子也可能回头。用人要疑,疑人也用才能正确的应对人性的改变,有效 管理人才。
第三,人性有善与恶两面,疑人、用人皆需监督。疑,不是针对特定的个人,而是认知到整体人性可善可恶。以怀疑为本,发展出各种监管制度,既防范人性中恶的蔓延,也发挥人性中善的力量。因为用人要疑,人民以三权分立来监督民选政府的腐败;企业机构,如微软和苹果,以稽查评估,甚至规章合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疑,不是为了惩罚任何个人,而是界定可靠的人加以重用或付托于责任,同时最大程度的预防错误,也可能最快的纠正错误,从而保障国家和组织的最大利益。
所以“用人要疑,疑人也用”才能让大家在客观上认知人性的不稳定,再以制度应对人性的弱点。
正方: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讲个切身的例子,
公司里有个小电工,一直不听话,而且喜欢自作主张,从来不把领导(除了老板)当回事,可是每次你必须叫他做事情,因为没有人。
我跟老板讲过多次,还是没有用,尽管做过很多错事,但是现在我从来不怪他,我说:“第一次,他错了,那是他错了;第二次,他错了,那还是他错了;第三次,他错了,那依然是他错了;但是到了第四次,就不是他错了,是你自己错了,明知道他做不好,为什么还要他做呢,这不是你自己有问题吗?”
我说用人不疑,既然你用他,做错了,不要怪他(除了开始,不了解他),既然你怀疑他,就不要用他好了,既怀疑他,又要用他,只能把自己推于矛盾与绝境!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