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原本是广药拿在手里的一个不死不活的牌子,"加多宝"相中了,想买下15年"王老吉"冠名权,
原本拟定的方案是按法定的利润分成5%-8%给广药集团,
而广药集团老总却觉得若以分成模式便拿不到多少钱,
便不顾法律规定以450万/年卖了"王老吉"冠名权,
附加额外条件大家也都清楚的,无非就是索贿,
国企一把手专权,各级机构监管不利.促成了这份非法合同生效,
说白了若不按老总说的办,加多宝就得不到"王老吉"15年的冠名权.
而后加多宝历经艰辛将"王老吉"在国内散货量上了百亿,
广药集团却只能得到每年数百万元的冠名权收益,
便以前老总贪污腑败,冠名权合同无效收回"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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