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周 辩 题
正方: 钱是万恶之源
反方: 钱不是万恶之源
一、参赛说明
1、参赛者首先选择正反或反方辩题中一个,不能同时辩驳两个辩题。辩题要突出中心大意,言简意赅。
2、参赛者需遵守友谊第一,交流第二的原则。不能有人身攻击,更不能有攻击国家政策的言论。
3、正方或反方都是一个团体参赛,每一个成员即可以发表自己观点,也可以对自己一方人员观点的陈述做补充。
4、辩论内容可以适当引用古今论点,但拒绝全盘复制。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5、欢迎相互监督,更希望加强自律。
二、奖励措施
每周辩题结束后,从所有参赛者中择优奖励。
1、一等奖2名(正反方各取一名),每人奖励30MP (可兑现)。
2、二等奖4名(正反方各取2名),每人奖励2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10MP)。
3、三等奖10名(正反方各取5名),每人奖励100积分(相当于可消费5MP)。
4、优秀参赛者若干名(视参赛人数而定),每人奖励50积分。
三、评判标准
1、辩论角度准确,观点鲜明,剖析透彻,辩词论据紧扣主题,充实有力,逻辑合理。
2、辩论表达清楚,辩论技巧运用得当。
3、准确把握辩题内涵和外延,对所持立场能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点鲜明,对本方难点能有效处理和化解;对辩题的理解和论述能在广度上展开,在深度上推进,整个辩论过程条理清晰,能给人以层层递推的美感。
4、凡违背“参赛说明项”中注意点的,予以做扣分处理。
四、其他说明
跟帖请先清晰的阐明您的观点,然后按照您的观点展开辩论。本帖不欢迎模棱两可的意见,请勿冒充评委,否则删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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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
钱只是一种工具,并不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是人的念。
钱是生存和生活的根本。如果在当今社会,没有了钱,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社会上的很多事情都与钱串联在了一起,好像更多人认为是钱在作怪,其实是人的素质不断在下降,人的欲望和念想在不断扩张,从而使得钱成了人操纵的“杀人”工具有人为了钱,不惜以自己的名誉性命相舍,可不管如何,这都不能把症结归结于是钱的问题。
钱只是种工具,交易的一种中间品罢了。
如今社会,人可能更现实一些,都把钱看得重一些。
这也并不能说明 钱就是万恶之源
而只能说人的欲望更强烈一些
因为通过钱可以办很多事情
既然钱是万恶之源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执迷不悟”的人去触碰它呢
因此,只能说,人都想控制更多的钱在自己手里,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
这些都是人性的弱点,也是人性使然,并不是谁的错。人嘛,谁不爱财,当今社会,没有钱,就没有面子。
拥有很多钱才是更多人的梦想,也算是一种欲望。不能把人的欲望看做是作恶的源头,只能说有些人没有把握好运用“钱”这个工具的尺度罢了。
综上所述,支持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
我持反方: 钱不是万恶之源
钱只是一种工具,并不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是人的念及人的贪婪和占有的欲望
钱是生存和生活的根本。如果在当今社会,没有了钱,什么事情都做不成,所以钱在经济活动中,只是一种交换的手段。
社会上的很多事情都与钱串联在了一起,好像更多人认为是钱在作怪,其实是人的素质不断在下降,人的欲望和念想在不断扩张,从而使得钱成了人操纵的“杀人”工具有人为了钱,不惜以自己的名誉性命相舍,可不管如何,这都不能把症结归结于是钱的问题,在社会的犯罪案例中,大量的案件指向经济犯罪,从经济犯罪的源头无非是价值的交换,这种交换通过多种渠道,比如豪车、美女、房子、地产、到位等等。
钱只是种工具,交易的一种中间品罢了。所以当今社会,钱是一种工具是被确定的。那么钱是万恶之源也就不复存在。更谈不上万恶之罪名。
如今社会,人可能更现实一些,都把钱看得重一些。通过正常的行为换得价值筹码。通货钱为交换手段,这属正常。
在人的思维中,如何不劳而获,是人性的弱点。但在行为中,把握获得的方法并且看清楚钱的本质,才是健康获得财富的正确途径。
综上所述,支持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
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中国出现了一句被人传烂了的话:“金钱是万恶之源”,殊不知这是讹论,原话“爱财是万恶之源”出自《圣经》,真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现代商品社会是以钱——货币——实现交换的,一切人、一切事物都与钱相关。特别是档次低的人,有了钱就是暴发户,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为非作歹,为所欲为;没钱的则如火上房,认为“人无横财不富”,贪欲横流,毫无顾忌。同胞兄弟为钱而反目成仇,青春少女因钱而丧身辱节……因为钱而犯罪作恶的事例愈演愈烈,使好心人谈钱色变,于是乎“金钱是万恶之源”的观念便“顺理成章”了。然而,这一观念是片面的、非本质的,因而是错误的。
金钱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一个不具主动性的交易媒介。虽然为了钱而去犯罪的大有人在,但犯罪的根源是贪欲而不是钱本身。金钱是一把双刃剑,可能用它杀人,也可以用它自卫、健身、夺冠。但无论如何,不能把杀人的责任归之于剑。试想,当恶人用5万元买杀手残害一个人的性命的时候,“金钱是万恶之源”找到了论据;但善人用5万元建一座乡村希望小学时钱又是什么呢?如果说钱是万恶之源,那么,是有钱作恶还是没钱作恶?是钱多犯罪还是钱少犯罪?如果说有钱的人“包二奶”是因为钱多了,那么穷光蛋拦路抢劫呢?统计结果和常识都告诉我们,钱和恶习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金钱不可能成为万恶之源。
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世间的恶可以说是成千上万,用单一的金钱是不可能解释所有的恶源的。强盗杀人放火,也许是为钱;但如今的家庭暴力、虐待儿童以及各族大屠杀都是为了钱吗?1942年日寇在南京制造的大屠杀,1995年东京地铁毒气事件,实为罪大恶极,但都与钱无关。据报道,有一个女友另结新欢,结果他就把他的女友分尸13段,这个恶的导因是他内心的仇恨,而不是因为他的女友没有给他分手费——与钱无关。
谁都知道,人具有自由意志与选择权利,在对待金钱的问题上占有主导地位。同样是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人爱财则喜欢欺骗偷盗。钱只是一个没有意识的东西,是人的行为决定了钱的善恶。当然,金钱对于人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但不能因为人们贪钱而把万恶归咎于金钱。譬如:人类不只贪钱,还贪吃、贪喝、贪睡觉,我们不能因此说吃、喝、睡觉都是万恶习之源;当发现小偷偷钱时,如果小偷说,不要怪我,是因为那个钱太吸引人了,要抓就抓钱吧,不要抓我,这样能讲得过去吗?在市场经济社会的今天,追求金钱是正常现象,而区别在于看其是奉公守法、安分守己地去追求,还是作奸犯科、不择手段地去追求。采取不同的追求金钱的手段就会产生善恶之分,而这并不是金钱本身所能左右的。
如今流行的另一句俗话是:“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同时,“如果你懂得使用,金钱是一个好奴仆;如果你不懂得使用,它就变成你的主人”(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我们的选择只有一条,那就是做金钱的主人,让它多助善事,少引恶果!
支持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
追根溯源,钱(货币)的出现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原始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交换越来越频繁,并且十分必要。这时候,简单的物物交换严重阻碍了这一发展需求,原因很简单,不方便。于是就产生了货币(钱),货币(钱)的出现大大简化了商品交换过程,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推动了社会发展。
钱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桥梁作用,是商品交换的不可或缺的要素。我们的生活质量建立在商品消费的基础上的,有了钱,我们才能交换到商品,从而拥有它、享用它给我们带来的实惠。夏季我们用钱换得空调,享受清凉;冬季我们用钱换得燃气炉,享受温暖……这一切都是金钱带给我们的美好的生活,我们怎么能说“钱是万恶之源”?
可能有人会说:钱使人丧失理智,跌入犯罪的深渊;钱能把一个人变成恶魔,这不明摆着“钱是万恶之源”吗?事情不能这么看,人的行为是受人的思想意识支配的,恶劣行为的出现还是思想意识的不坚定,钱可能是诱因,但是绝对不可能是主宰。要说“万恶之源”也只能说是人的不大坚定地思想行为。市场经济、商品社会,钱是一切物质的基础,美好生活离不开钱,我们的生活就是建立在钱的基础之上,我们岂能说“钱是万恶之源”?
支持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
金钱不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是人的欲望。金钱只是欲望的替死鬼。随着金钱数量的增加,人的欲望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通过金钱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欲望。那些贪官,只是他们本身出了问题,而不是钱惹的祸,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比如李连杰的“壹基金”,钱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数字,但是他充满爱心,每年拿出一部分钱捐出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金钱并没有让他的人性得到扭曲,相反更加诠释了他伟大的人格。
像这样例子还很多很多,比如4.20雅安地震,我们都伸出自己双手,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献出爱心,捐钱捐物,你能说钱是万恶之源,不要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