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平均每一天,榆林城区都差不多有18对情侣结为夫妻,但同时也有近3.5对夫妻劳燕分飞。据来自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两年来审理的93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就有12件案由是第三者介入,“小三”插足已悄然代替家暴成离婚主要原因。
去年城区1269对夫妻协议离婚
昨日,记者从榆阳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2012年城区登记结婚的情侣共6521对,协议离婚登记的数量为1269对。除了这些好离好散的夫妻,还有部分婚姻纠纷因协调未果甚至闹上了法庭。据统计,榆林市两级法院每年审理的婚姻家庭案件,大约是全部民商事案件的24%左右,而离婚案件又占整个婚姻家庭案件的90%左右。
2011年至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共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3件,其中涉及第三者插足12件,比率为13%,涉及家庭暴力4件,比率为4%。
“就我们从实际调查的情况来看,家庭暴力仍然是家庭纠纷中比例很大的一部分,但是出于当事人的传统观念和取证较难等原因,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并不是很多,甚至可以说是很少。”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莉表示,近年来,不少离婚案件的背后都有“第三者”的踪影,而且比率呈上升趋势。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达六成
张莉告诉记者,在以往的离婚案件审判中,离婚理由多为性格不合等比较隐晦的说法,但近两年的离婚案件,大都会涉及第三者问题,“尤其是女方当事人,无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多会提到男方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
家住府谷的王玉(化名)经亲戚介绍和李强(化名)结婚,最初感情还不错并育有一儿一女。但随着李强的店铺生意好转,经常谎称生意太忙不回家,后被王玉发现和店铺的服务员小杨关系暧昧,本想着为了儿女委曲求全,但李强逐渐和小杨竟公然一起住在了店铺,甚至不再给家里生活费,王玉只好将李强告上法庭。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在近几年的离婚案件中,女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比例达到六成。“说明在婚姻这场战争中,女人越来越掌握了主动权。”张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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