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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加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
由于人们对安全规范用电常识的深入,使得由电气故障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逐年递减,但是每年由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数量却在增加,这与我国火灾总数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形成了鲜明对比。据我们在每年国家消防局以及省、市的消防管理部门对火灾数据的统计分析,电气火灾占火灾总的361%,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查原因,找根源再采用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来减轻这些灾害。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人均用电量比我国高得多,为何其电气火灾发生机率比我国要小得多呢?其主要原因就是在重要场合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系统。例如:日本在很多年前就广泛运用的漏电在线检测技术(即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日本《内线规程》中就有了强制明确的强制条文。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用在我国国家规范中其实早有规定,如《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21条:“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又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新增第9.5.1条:“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2.7条规定了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中的“漏电”解释实际上已与我们传统理解的大不一样,在相关规范中准确地说应该称之为“剩余电流”,剩余电流比漏电电流含义更广,它包含了电器式线路缘损伤流入大地的故障接地电流、对地电容电流、谐波分量电流及电器设备和线路正常运行时对地的泄露电流,因带电导体间相与相间及相与N线间的短路应靠保护电器切断电源,当故障电流值小于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值的电弧短路确难以切断电源,电气火灾的有关报道中接地故障电弧引起的火灾多于带电导体间(相与相、相与N线)的短路,因此,对于接地故障无论是金属性的还是电弧性的短路都能利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切断电源发出报警信号以利预知灾前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火灾的发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作为一种新生的先进保护措施已经得到了消防部门、施工图审查中心和消防工程设计工人员的重视,作为一种预报警系统,其优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的地方是可以提前报警并采取应急手段,将用户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