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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不采用漏电保护器能否防止人身触电 点击:8267 | 回复:45



tjyan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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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5-10-18 16:15:00
楼主
我认为不能保证,你们说呢?



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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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6-07 21:44:37
41楼

2、保护的原理各不相同:

1)保护接地原理,等电位连接,限制漏电设备外壳对地电压在安全范围内;

2)接零保护原理,把漏电故障扩大成短路,利用短路保护;

3)漏电保护原理,用检测剩余电流的方法,检测漏电流,实现漏电流mA级的灵敏保护!

LO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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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6-07 22:16:47
42楼

下面,继续摘录该规范的相关条款。

5.2 间接接触防护的自动切断电源防护措施

(Ⅰ)一般规定

5.2.1对于未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16895.21的规定采用下列间接接触防护措施者,应采用本节所规定的防护措施:

1 采用Ⅱ类设备;

2 采取电气分隔措施;

3 采用特低电压供电;

4 将电气设备安装在非导电场所内;

5 设置不接地的等电位联接。

LO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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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6-07 22:19:07
43楼

5.2.13  TN系统中,配电线路采用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间接接触防护电器时,其动作特性应符合本规范第5.2.8条的规定;当不符合规定时,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这即是说,在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中,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非常有效的,但也并非是唯一防护措施。

LO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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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6-07 22:21:20
44楼

为了让大家对规范5.2.13有更进一步了解,下面摘录该条款的条文说明:

用一般的过电流保护器(熔断器、断路器)兼作间接接触防护电器最为经济简单,应优先采用。如过电流保护不能满足本规范式(5.2.8)要求时,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最为有效,但都需设保护导体.

 

艾诺樱桃帮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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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6-24 21:14:41
45楼
引用 laugh 的回复内容: 很难做到人不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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