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提的应该是TN-S、TN-C-S系统中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即俗称漏电保护器)作电击防护的问题。这一问题在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已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摘录该规范的相关条款。
5 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5.1 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V)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附加防护
这即是说,在防止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一种后备保护措施,其主保护措施为5.1条款中的(Ⅰ)~(Ⅳ)(请查看规范的原文);或者说,不能只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作为防止直接接触电击的唯一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