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已是NBA状元秀的姚明登上了飞往美国的班机,他怀揣着美妙的篮球梦想,同时身背巨额“债务”——在加盟火箭之前,姚明的家人和上海队、上海体育局等部门展开了一次艰难的谈判,谈判以姚明买断了自己与上海队之间的合同而告终——具体数字没有对外公布,但据了解是1000万美元左右。
其实早在2001年,姚明就有过参加NBA选秀的想法,但时任上海队副总经理的李耀明提出了三个“适当”——适当的球队、适当的时机以及适当的条件,让姚明无奈放弃了这个念头。
在这三个“适当”中,真正击退姚明的,是“适当的条件”——第一、NBA球队必须用同水准的球员来交换姚明;第二、NBA球队必须自掏腰包委派高水平的教练来上海队进行指导;第三、NBA球队必须帮上海盖一所培训青年篮球的学校;第四、NBA球队必须负担在上海建造一座现代化体育馆的费用。
但在交付了1000万买断金后,置身NBA的姚明还是受到了上海体育局的“骚扰”——2005年江苏全运会前,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邀请姚明去家中做客,席间陈良宇提出了希望姚明代表上海队出战全运会的想法,姚明对此不置可否。最终,因为火箭出面拒绝,姚明为家乡球队效力的提议才告一段落,火箭不放人的理由很坚决——担心姚明受伤。
在登陆NBA后,国家队是姚明与中国篮球仅有的交集,作为国家队历史上最出色的球员,篮协起初对待姚明的态度,并不温和。姚明曾在他的自传里直言不讳地说。按照最初的设想,中国篮协“狮子大开口”,要从姚明每年的收入中抽走50%,这个事情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轩然大波,NBA球员公会称这是一次“抢劫”。最后,在“姚之队”的努力下,姚明的利益才被最大化地保存,据外媒透露,姚明每年交给篮协的金额,为姚明税后年薪的5%。
除了向姚明索要“培养费”,在2008年,篮协还曾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授意下,向NBA官方发出申请,要求姚明在NBA常规赛还未结束的3月份回国,以此更好地备战奥运会。但因为姚明的受伤以及火箭的强硬态度,这个带有闹剧意味的要求才未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