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7-07-17 13:38:00
55楼
我曾经看到一个节目,一个女孩从大学和那个男孩就很要好,但不是情侣,毕业一个在武汉一个在深圳,有一天女孩说她喜欢他,没等他反映过来就辞去相当不错的工作一个人从武汉跑到深圳,男孩拒绝了她。但她没有气馁,跟着男孩走了几十条马路,相信自己的爱是值得的。男孩感动了最终接受了这份执着的爱情。七年了2个人很平淡的过日子,都小有成就,在深圳买了房子有了稳定的收入,可是刚结婚一个月男方就提出离婚,无论女孩怎么挽留也挽留不了了。原因是男方喜欢了一个女孩子,他爸爸朋友的女儿,认识不到3个月,说当初的爱情是感动才接受的,这次是因为感觉。爱情真的是只要感觉吗?有感觉的爱情就会持久吗?最终不也是回归平淡吗?努力执着的爱情就不叫爱情吗?如果努力了也是白费吗?这个社会有太多的不确定的因素,怎么说都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