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4-11-04 23:32:00
4楼
把这个问题分成3个部分:1、A厂家的网络;2、B厂家的网络;3、连接A、B两家的部分。
现在的问题是A有需求与B通信或交换数据;B也有与A交换数据的要求。A、B两家通过第3部分连接起来(即使是同一条链路),在互联网中这个第3部分是由网络经营商管理的。A、B以后通信出了问题应该找负责第3部分的经营商,也就是负责连接网络的经营商。现在A愿意负责这部分以从中得到更多利益,那么以后出了问题就是找A,因为B自己的网络是正常的,而且B并不负责第3部分,或者说它已经为第3部分缴了费用。
“......但是工业界对于互联网领域的术语有不同的看法。实践中的法则是:如果不同的组织出资构建了一个网络(广域或者说整体)的不同部分,并且各自维护自己的那一部分(局域或者说私有),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互联网,而不是单个网络。而且,如果这不同的部分使用......的话,那么,我们可能有了两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