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8-11-19 18: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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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力负荷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148—94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oad control systems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7-07批准 1995-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负荷控制系统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无线电、配电线载波、音频及其他传输方式的电力负荷控制系 统。
2 引用标准
GB 6879 2408kbit/s 30路脉码调制复用设备技术要求
DL 353 电力负荷控制系统数据传输规约
DL/T 532 无线电负荷控制单向终端技术条件
3 术语
3.1 电力负荷控制 load control
对用户的用电负荷进行控制的技术措施。可简称为负荷控制。
3.2 音频电力负荷控制 ripple control
利用高、低压配电线传输音频控制信号,实现电力负荷控制的技术。信号频率一般为167~1600Hz。
3.3 无线电电力负荷控制 radio load control
利用无线电信道传输控制信号,实现电力负荷控制的技术,也称无线电负荷控制。
3.4 配电线载波电力负荷控制 distribution line carrier load control
利用配电网传输载波控制信号,实现电力负荷控制的技术。信号频率一般为3kHz以上。
3.5 混合电力负荷控制 hybrid load control system
利用两种以上控制方式组成的电力负荷控制系统。
3.6 电力负荷控制中心 load control centre
可对各负荷控制终端进行监视和控制的站,也称主控站。
3.7 电力负荷控制终端 load control terminal unit
装设在用户端,受电力负荷控制中心的监视和控制的设备,也称被控端。
3.8 单向终端 one-way terminal unit
只能接收电力负荷控制中心命令的电力负荷控制终端。分为遥控开关和遥控定量器两种。
3.9 遥控开关 remote switch
接收电力负荷控制中心的遥控命令,进行负荷开关的分闸、合闸操作的单向终端。
3.10 遥控定量器 remote load control limiter
接收电力负荷控制中心定值和遥控命令的单向终端。
3.11 双向终端 two-way terminal unit
装设在用户端,能与电力负荷控制中心进行双向数据传输和实现当地控制功能的设备。
3.12 分时电量 time of use electrical energy
按负荷曲线的峰、谷、平时段分别累计的电能量。
3.13 功率定值 power setting
在功率控制时段内,允许用户使用的最大功率整定值。
3.14 电能量定值 electrical energy setting
在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如日、月),允许用户使用的电能量整定值。
4 技术要求
4.1 环境条件
4.1.1 气候环境条件
电力负荷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的气候环境条件见表1。
表1 气候环境条件分级
场所类型 级 别 空 气 温 度 湿 度 适用范围
范 围
℃ 最大变化率
℃/h 相对湿度
% 最大绝对湿度
g/m3
空 调 A1 +18~+27 5 35~75 见附图1 电力负荷控制中心
加热和
(或)冷却 B1 +15~+30 10 10~75 20 电力负荷控制中心
B3 +5~+40 5~95 28 电力负荷控制终端
遮 蔽 C0 -5~+45 20 5~95 28 电力负荷控制终端
音频发送机
载波发送接收机
储 存
C1 -25~+55 5~100
包括凝露
室 外 D1 -25~+70 20 5~100
包括凝露 无技术限制 特殊终端
表1中,空调场所所对应的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及绝对湿度的相互关系见图1。
图 1 空调场所空气温度及湿度的关系
4.1.2 大气压力
使用场所大气压力见表2。
表2 大气压力分级
级 别 大气压力,kPa 适用高度
BB1 86~108 1 000m以下
BB2 66~108 3 000m以下
BBX 特 殊
4.2 电源要求
电力负荷控制设备采用交流电源,要求如下:
a.额定电压220V,允许偏差-20%~+15%;
b.谐波含量小于5%(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c.频率50Hz,允许偏差-6%~+2%。
控制中心应有两路交流电源供电,并备有不间断电源。
各类终端在电源中断后应能将数据保持72h以上,时钟继续运行24h以上,并将输出继电器保持在断电前的状态。
4.3 系统设计要求
4.3.1 系统构成
电力负荷控制以市(地区)为基础,系统的基本体系结构如图2。
图 2 电力负荷控制系统基本体系示意图
注:大、中、小电力用户的划分由各地区规定
4.3.2 系统配置
4.3.2.1 无线电负荷控制系统
无线电负荷控制系统由电力负荷控制中心的计算机系统(简称主控机)、无线电设备、各种单、双向终端组成,如图3。
图 3 无线电负荷控制系统配置
主控机一般由两台互为备用、自动切换的微型计算机,两台以上打印机及两台屏幕大于14英寸的高密度彩色显示器组成。
无线电设备在负荷控制中心为两台互为备用、自动切换的无线电台,其功率一般不大于25W。在地形条件复杂或控制半径较大时(一般大于50km),系统中要设置中继站,以接收并转发信息。
无线电信道工作频率按国家规定选用。
各种单、双向终端的配置,根据各地用电负荷情况确定。
4.3.2.2 音频、载波电力负荷控制系统
音频、载波电力负荷控制系统由主控机、当地控制器和音频或载波信号发送接收机、耦合设备、各种单、双向终端组成,如图4所示。
图 4 音频、载波电力负荷控制系统配置
主控机一般由两台互为备用、自动切换的微型计算机,两台以上打印机及两台屏幕大于14英寸高密度彩色显示器组成。
在变电站内安装有当地控制器、音频、载波信号发送接收机、耦合设备。通过无线电或有线信道,当地控制器接收主控机发来的各种命令,经发送接收机处理并放大后耦合到配电线上,通过高、低压配电线把控制信号传送到位于配电网末端的电力负荷控制终端。
双向终端采集的负荷信息同样通过配电网传送到当地控制器,然后送到电力负荷控制中心,以实现数据采集功能。
在配电网复杂,信号衰减大的地区,载波电力负荷控制系统可设置增音机。
各种单、双向终端的配置,可根据各地用电负荷情况确定。
4.3.3 数据传输规约
无线电、配电线载波电力负荷控制系统,以及音频电力负荷控制系统主控机与当地控制器之间的数据传输规约,见DL 353。
音频电力负荷控制系统中,音频信号发送机与电力负荷控制终端之间的控制码格式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4.4 主控机功能
4.4.1 管理功能
a.编制负荷控制实施方案;
b.日、月、年各种报表打印。
4.4.2 负荷控制功能
a.定时自动或手动发送系统、分区、分组广播命令,进行跳、合闸操作;
b.发送功率控制,电能量控制的投入和解除命令;
c.峰、谷各时段的设定和调整;
d.对成组或单个终端的功率、功率控制时段、电能量定值的设定和调整;
e.分时计费电能表的切换;
f.系统对时;
g.发送电能表读数冻结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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