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8-11-19 18: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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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Dispatching
Automtion in District Eleactric Power Sytems
DL5002—91
主编部门: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施行日期:1991年1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关于颁发《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
技术规程》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能源电规[1991]1242号
为了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我部委托西北电力设计院编制了《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经组织生产调度、设计、科研和生产等单位进行审查,现批准颁发《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电力行业标准,标准的编号为DL5002—91,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不妥或需要补充之处,请函告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标准的出版和发行由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
1991年12月24日
1 总 则
1.0.1 为了实现地区电网调度管理现代化的目标,统一设计技术标准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范围:
(1)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和可行性研究。
(2)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工程和地区电网调度中心(以下称地调)管辖范围内新建小型水、火电厂和变电站工程。
(3)地区电网中的改(扩)建发电、变电工程可参照使用本规程。
1.0.3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应以经审查的地区电网(一次)系统设计为依据。并在系统调度管理体制和调度管理范围划分原则明确的前提下进行。
1.0.4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的设计水平年宜与地区电网(一次)系统的水平年一致。
1.0.5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应与电力系统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体制相适应并实行分层控制。信息宜采用逐级传送原则。
1.0.6 经审查的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可作为进行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工程可行性研究、调度自动化系统工程设计和发电、变电工程中调度自动化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
1.0.7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应在分析电力系统特点、运行需要和通道条件的基础上提出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功能要求、技术指标、远动信息内容和信息传输网络,提出远动、计算机和人机联系系统设计。
1.0.8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调度端设计,应根据经审查的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确定各类设备的型式和规范,以及系统实施方案配置图,编制功能说明、实时数据库资料清册、显示画图册和打印表格图册,并编制订货图和安装设计。
1.0.9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工程设计应根据经审查的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核实调度关系和远动信息内容,落实设备的规范、型号及远动通道,并编制原理接线和安装接线图。
1.0.10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应立足于国内。
1.0.11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2 调 度 端 部 分
2.1 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
2.1.1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应根据调度职责范围实现程度不同的数据采集及监控(SCADA)功能。
2.1.2 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的实施可分阶段进行。应首先实现与安全运行、经济效益有密切关系的基本功能。对某些因基础设备自动化条件不具备的功能可暂缓实现。
2.1.3 各类地调,在经过试点和具备条件时,可逐步实现遥控和遥调的功能。
2.1.4 集控站为地调派出的基础操作维护机构。既是地调下属的一个远动终端,又具备有对所辖厂站集中监控和信息汇总向地调发送的功能。
2.2 技 术 要 求
2.2.1 调度端与远动终端、上下级调度端间的通信规约应符合有关标准。在地调范围内宜采用一种远动规约。若地调范围内有其它远动规约时,可采用规约转换或其它方式解决。
2.2.2 数据采集、处理和控制类型。
(1)遥测量:模拟量、脉冲量、数字量。
(2)遥信量:状态信号。
(3)遥控命令:数字量。
(4)遥调命令:模拟量、脉冲量。
(5)时钟对时。
(6)计算量。
(7)人工输入。
2.2.3 调度端应具备有毫秒级分辨率的内部日历时钟并能接收标准时钟的对时命令。
2.2.4 远动技术指标。
2.2.4.1 遥测量:
(1)远动系统遥测误差不大于±1.5%。
(2)越死区传送整定最小值不小于0.5%(额定值)。
2.2.4.2 遥信量:
(1)正确率不小于99.9%。
(2)事件顺序记录站间分辩率不大于20ms。
2.2.4.3 遥控正确率不小于99.99%。
2.2.4.4 遥调正确率不小于99.99%。
2.2.5 实时性指标:
(1)重要遥测传送时间不大于3s。
(2)遥信变位传送时间不大于3s。
(3)遥控、遥调命令传送时间不大于4s。
(4)全系统实时数据扫描周期(30个接口)为3~10s。
(5)画面调用响应时间:85%的画面不大于3s,其它画面不大于5s。
(6)画面实时数据刷新周期为5~10s。
(7)打印报表输出周期可按需要整定。
(8)双机自动切换到基本监控功能恢复时间不大于50s。
(9)模拟屏数据刷新周期为6~12s。
2.2.6 可靠性指标:
(1)单机系统可用率不小于95%。
(2)双机系统可用率不小于99.8%。
2.2.7 与上级调度计算机数据通信通道:
(1)传送速率为1200、2400Bd。
(2)误码率在信杂比为17dB时,不大于10-5。
(3)采用全双工专用通道。必要时可设置主备通道。
2.3 计算机选型和硬件配置原则
2.3.1 计算机系统硬件包括以下内容:
(1)计算机(包括前置机或通信控制器)。
(2)外存贮器。
(3)输入输出设备。
(4)通道接口。
(5)专用不间断电源。
2.3.2 计算机系统配置原则:
(1)应能完成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并满足系统技术要求。
(2)新建计算机系统应具有较好的可扩性、可维护性、兼容性及较高的可靠性和性能价格比。
2.3.3 计算机选型原则:
(1)同一省网的地调计算机机型系列宜统一或相兼容。
(2)大型地调主计算机宜采用字长32位的高档微机或小型机。
(3)中型地调主计算机宜选用字长32位的微机,也可采用16位微机。
(4)小型地调主计算机宜选用字长16位的微机。
(5)省网内各级调度的计算机型号不统一时,应采用标准接口,统一通信规约。
2.3.4 根据设计水平年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并考虑投运后10年发展的需要,应按以下条件,确定计算机系统的规模:
(1)数据采集与监控对象的容量。
(2)远动终端类型及数量。
(3)上下级调度自动化系统数据交换的类型和数量。
(4)外部设备的类型及数量。
(5)通道数量及传送速率。
(6)计算机中央处理器负荷率及其估算条件。
2.3.5 计算机中央处理器平均负荷率在电网正常运行时任意30min内宜小于40%,在电网事故情况下10s内宜小于60%。
2.3.6 计算机应配置与上级调度计算机进行数据通信的接口。
2.3.7 应配置用于系统维护、程序开发的程序员终端和打印机各一台。
2.3.8 根据远动终端和信息传输方式对通道的技术要求,配置必要的通道接口,并提出对通道数量、质量的要求。
2.4 人机联系系统
2.4.1 人机联系系统包括以下内容:
(1)屏幕显示设备。
(2)打印和记录设备。
(3)电网调度模拟屏、调度台。
(4)调度模拟屏控制器。
2.4.2 人机联系系统技术指标及功能应满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