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2月底前四川受灾群众全部住新房 点击:306 | 回复:0



hh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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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7-22 08: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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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规划


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已形成初稿


报告中说,经过前一阶段的不懈努力,最大限度地解救了被困群众,伤病员得到了精心救治,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初步安排,灾区社会秩序保持总体稳定,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


目前,我省正全面开展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将抓紧制定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市场服务体系规划、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修复规划、灾后重建用地规划等9个专项规划。目前,总体规划已形成初稿,正抓紧完善。


报告还介绍了我省抓紧研究制定灾后重建政策的情况。省政府下发了《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对汶川地震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给予补助,平均每户补助2万元。同时,还制定出台我省贯彻实施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受灾群众安置


8月12日前完成过渡安置房建设


报告通报了我省灾后恢复重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报告中说,我省将加快建设过渡安置房,确保8月12日前完成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确保灾区群众安全过冬。在农村,有条件的将一次性修建永久性住房,并保证入冬前能够搬进新居。


同时,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把受灾群众每人每天1斤口粮、10元补助金落实到人,把“三孤”人员每人每月600元基本生活费发放到人。另外,在3个月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政府对“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继续给予救助,后续救助政策以现金补助为主,不再发放口粮,在9月至11月人均每月补助200元,并适当提高“三孤”等人员的补助标准。


灾后恢复重建


年内力争完成农房重建任务70%


报告中说,我省将按照“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要求,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我省将全面启动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力争用一年半时间,全面完成因灾倒塌和严重损毁的农房重建任务,保证受灾群众在2009年12月底前住进新房。今年,6个重灾市(州)完成重建任务60%,其他受灾市(州)全部完成重建任务;全省力争完成农房重建任务70%。


另外,我省将抓紧恢复损毁设施,重点加快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和建筑质量。


灾后恢复生产


工业力争年底前恢复到灾前水平


报告还通报了我省下一步尽快恢复生产的安排部署。其中,工业方面,力争有恢复能力的企业三个月基本恢复生产,力争在年底恢复到灾前水平。对短期内可以恢复生产的重点骨干企业,将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帮扶。


同时,我省将抓好旅游功能和设施的恢复重建,尽快启动安全旅游区域和线路,力争在奥运会开幕前开放九寨沟、黄龙景区。


另外,对我省年初确定的462个重点项目尤其是50个重点推进、重点支持项目认真进行分析,对因地震灾害影响确需取消的及时进行调整,其余的按照新的要求完善规划设计;因灾暂停建设项目尽快恢复;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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