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专家
地质灾害资质新规取消丙、丁级,系统正在升级中,预计7月底开放系统。甲、乙级资质要求如下:
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
(一)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的不少于8人、中级技术的不少于15人;
(二)近2年内独立承担过10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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