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DCS工程设计程序
11.1 基础工程设计
11.1.1 应根据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发表的P&ID;,统计DCS初步I/O点数、回路数量等,确定DCS初步硬件和软件配置。
11.1.2 应完成初版DCS技术规格书、进行DCS初步询价。
11.1.3 应向外专业提出的初步条件包括:布置、建筑、结构、电气、电讯、暖通、概算等专业条件。
11.2 详细工程设计
11.2.1 编制DCS技术规格书。
应根据详细工程设计阶段发表的P&ID;,完成DCS技术规格书。
应将DCS技术规格书提交给买方,供其开展DCS采购工作。
11.2.2 设计任务,
DCS工程设计阶段应按需要完成的图纸有:
1 接线端子图。
2 DCS监控数据表。
3 DCS I/O表。
4 顺序控制图。
5 时序控制图。
6 联锁逻辑图。
7 复杂控制回路图。
8 回路图。
9 控制室平面布置图。
10 控制室仪表桥架布置图。
11 辅助操作台布置图。
12 供电系统图。
13 接地系统图。
14 系统配置图(与制造厂配合完成)。
15 管道与仪表流程图(P&ID;)。
11.2.3工程设计阶段应向外专业提出的条件包括:布置、建筑、结构、电气、电讯、暖通、等专业的设计条件。
14 DCS 验收测试、安装、联调与投运
14.1 DCS验收测试
在DCS制造厂完成对系统制造、软件编程等工作后,买方应对DCS进行工厂验收测试(FAT)和现场验收(SAT)。现场验收测试应以卖方为主,工厂验收测试以买方为主,两种验收测试工作均要依据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14.1.1 工厂验收测试(FAT):
工厂验收测试工作应包括对所有可联网并已装载软件的设备进行适当的运行。采用仿真机构成DCS所有输入信号、组态和控制输出的一个完整的功能闭环实验。
工厂验收分为硬件工厂验收及软件工厂验收。
1 硬件工厂验收测试宜包括以下内容:
系统卡件、接线及附件的完整性;
回路的正确配置;
卡件说明和卖方的一致性;
在某一卡件失效或失败的情况,冗余设备的正确切换,如CPU、供电系统,通信电缆等;射频干扰的防护。
2 软件工厂验收宜包括以下内容:
通过仿真模拟及数字信号确认I/O信号的配置及组态正确性;
时序和其他特殊回路的组态;
流程图画面;
分组及趋势画面。
14.1.2 现场验收测试(SAT)
1 准备工作。
DCS现场安装完成后,在设备通电前经卖方确认所有设备安装、现场接线、电源连接等无误情况下,系统才可以受电。
2 现场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采用实际的输入,输出信号进行实验;
启动系统并校验所有系统部件,对系统进行联调与试运;
在系统正常情况下,连续进行72 h通电检验;
在线运行后,全面考核系统运行状况,确认系统是否能满足订货合同的所有技术要求。
14.2 DCS 安裝
14.2.1 DCS现场安裝由买方负责,DCS卖方应对安裝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
14.2.2 DCS柜间接线应由DCS卖方负责。
14.2.3 DCS设备现场安装、接线完成后,系统通电由DCS卖方技术人员负责。
14.3 DCS联调与投运
14.3.1 生产装置试车期间;卖方应协助用户对系统与过程进行联调与试运,使系统各部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完整地投入运行。
14.3.2 DCS卖方应在生产装置试车期间负责完成DCS与其他系统的通信调试。
14.3.3 生产装置试车期间,DCS负方应派有经验的应用工程师到现场,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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