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是指电力输送的功率很弱,而我们在一些安全电压或者一些信息源需要弱电的应用,这就导致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的产生了。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详细解释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的十大规定。
弱电系统综合布线规定
1、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机房或设备间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过流一般铜芯线为6A/平方,铝芯线为:3A/平方,计算电源供电线缆的粗细可以此标准计算。
2、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Ω。
3、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坚直、劳固结实。
4、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5、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6、暗管直线敷设长度超过30米时,中间应加装过线盒。
7、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次时,应加装过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8、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10倍。光缆一般不得小于管径的10-15倍并且缆尾必须缠上电胶布。
9、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10、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的十大规定是根据弱电系统来规范地,十分的严谨有效,希望大家在弱电系统综合布线时能够遵守规定,这样才能做到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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