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行业标准中对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铭牌应标内容的规定有哪些? 点击:345 | 回复:0



江湖走走--原创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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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2-29 13:44:38
楼主

国家标准GB 755-2000《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中规定,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铭牌中一般应标出以下内容。

    (1)电机型号。

    (2)额定输出功率。单位用千瓦或瓦(kW或W)。

    (3)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有两种不同额定电压x和y者,应标成x/y,例如220V/380V;电压范围是从x至y的,标成x~y,例如380~420V,应为线电压值,单位为伏(V)。

    (4)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单位为赫兹(Hz)。

    (5)额定线电流。单位用安(A)。

    (6)额定转速。单位为转/分钟(r/min)。

    (7)三相绕组的接法(有条件时给出接线图)。

    (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9)工作制(连续工作制的可以不标注)。

    (10)热分级或温度限值(热分级常标注成绝缘等级——编者注)。

    (11)所采用的定额和性能标准的编号,即该电动机技术条件编号。

    (12)转子集电环之间的额定开路电压(仅对绕线转子电动机)。

    (13)转子额定电流(仅对绕线转子电动机)。

    (14)制造厂名或标记。

    (15)制造厂的产品编号或识别标记,制造日期。

    (16)整机总重量。单位用千克(kg)。

    (17)电动机在使用时的安装方式。B3和B5的可不标注。

    (18)额定功率因数。

    (19)额定效率。

    (20)噪声级标准限值。

    (21)使用环境最高允许温度。

    (22)所用轴承牌号规格。

    (23)其他有必要的内容。

    在各生产厂实际应用时,一般都会给出第(1)~(8)项内容,其余几项则不给出或视情况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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