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从重点行业入手 开启"精细化治理防控VOCs"模式
重点行业入手,实现精细化VOCs治理面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缺乏重要文件措施指导的情况,全国各地区纷纷推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细分行业VOCs排放地方标准、列重点监管名录、开展“一企一策”整治工作;明确并细化VOCs治理内容、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实现精细化治理防控VOCs排放。
面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缺乏重要文件措施指导的情况,全国各地区纷纷推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细分行业VOCs排放地方标准、列重点监管名录、开展“一企一策”整治工作;明确并细化VOCs治理内容、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实现精细化治理防控VOCs排放。
根据网络资料公开整理的部分省份(后续不断完善、增补)从重点行业入手,将精细化治理防控VOCs排放的做法如下:
今年5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2016年全市石化、包装印刷、汽修和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武汉市环保局全面开展调查,集中整治。截至目前,武汉市环保局组织力量开展汽车维修和家具行业调查,初步调查汽修企业433家,家具企业162家。下一步武汉市环保局还将着力推进深化“四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宣传,完善企业环境管理、推动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政策以及整治标准这三方面的工作,以坚持完善机制,常态治理。
无独有偶,在广东省,继6月30日《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广东省)正式公布以来,共1434家VOCs产生企业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录,将采用多种技术和管理手段,精细化治理防控VOCs排放。7月1日,广东省《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是广东首个集装箱制造业的排放地方标准,分别对集装箱制造涂装生产线单位面积VOCs排放量、排气筒VOCs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3个指标制定排放限值。马不停蹄,广东省环保厅公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列入广东省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管控企业都要开展“一企一策”整治工作,要求各市未治理企业任务量2016年底前完成进度不低于30%,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进度不低于60%,2018年12月底前完成100%。
而在浙江,浙江省环保厅于去年发布了《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和《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大力推进涂装、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今年又加快推进化工、涂装等13个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至2016年底,涂装和印刷包装行业VOCs污染整治项目完成率达到80%,合成革、橡胶和塑料制品、化纤、木业、制鞋等行业VOCs污染整治完成率达到50%。期间,开发区环保局根据相关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开发区2016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VOCs治理内容、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从专项行动方案来看,工业生产、汽修喷漆、墙体涂刷装饰、干洗、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加油站等七个方面的废气治理,都已纳入VOCs治理的重点。
京津冀协治霾,河北也加速VOCs精细化管理:河北省大气办印发的《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限期治理;根据方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停产整治,治理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治理VOCs的重点包括医药制造、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炼焦、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其他工业行业和餐饮油烟、汽车维修、服装干洗等生活服务行业,也要对照相关排放标准,采取控制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方案要求,各地要全面开展VOCs排放摸底调查,并在“河北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建立本辖区VOCs排放清单及污染治理台账,安排部署本辖区重点行业达标治理,从源头控制、废气收集、末端治理及综合利用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最终实现全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稳定达标、排放总量明显减少,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然而在江苏,江苏省环保厅早已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规定了江苏省VOCs排放量的计算原则及选用方法;适用于江苏省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清单编制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计算。适用于江苏省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实现VOCs精细化管理,减少全省VOCs排放总量,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另外,湖北省环保厅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染源排查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综合整治工作,在梳理总结2015年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VOCs工业污染源摸底排查。其他省份地区也纷纷出台相应法案。
除上述省份外,山东省环保厅在2015年印发《山东省石化等四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办〔2014〕56号),推进石化行业、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确保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打好基础。同期,为实现VOCs精细化管理,省厅启动配套的家具行业、汽车制造业(涂装)VOCs等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已经山东省政府批准,由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正式发布,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日前,中国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通知明确主要任务:筛选农药、涂料、油墨、粘合剂、石油炼化石油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制鞋、合成革、家具、汽车等11个重点行业加快VOCs削减,提升绿色化制造水平;中国计划到2018年将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本计划实施期2016年-2018年。《计划》提出实施原料替代工程、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工程、实施回收及综合治理工程等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