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yi0214
建议论坛可以增加这样一个功能:自己发过的帖子,要增加一个编辑期限,在有效的期限内才可以进行编辑,一周,半个月,一个月都可以,但是尽量不要太久。若是时间太久,又想进行更改的话,可以删除之前发过的,重新发一份。之前有段时间去plc论坛看了看,很多很早被评定的精华帖子都没内容了,可能就是当时被加精了,后续过一段时间又被楼主把内容给删除了,所以有可能会误导到工控新人或是新加入工控网的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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