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配电级数的意义 点击:354 | 回复:0



丰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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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1-27 13:05:14
楼主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的时候,看到第4.0.6 供配电系统应简单可靠,同一电压等级的配电级数高压不宜多于两级;低压不宜多于三级。

 

怎么理解呢?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的是,什么样的供配电系统是最简单的?毫无疑问,对于低压供配电而言,就是低压配电房的低压配电柜直接放射式敷设导线到末端用电设备,并且线路中间不增设任何开关电器。

 

考虑到用电设备众多,如果每个用电回路都从低压配电房一一放射式配电而来的话,从低压配电房至各用电回路的导线将会非常多,相应的低压配电房内的开关柜也多,不便于维护管理;并且线路中间没有开关电器的话,没有办法控制该回路的分闸和合闸。

 

所以,就出现了线路中间增设开关电器,来对各个回路进行分合闸控制;增加配电级数,将各个回路进行分组分合闸控制。

 

但每增设一个开关电器,线路上就会多出两个断开点。断开点处设置开关电器,而开关电器内元件是很多的。由于串联元件过多,因元件故障和操作错误而产生事故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势必造成配电系统可靠性下降。

 

所以,为了将配电系统的可靠性提高,只能尽量减少配电级数。

 

这也是为什么你发现电气施工图纸上,消防用电等一、二级用电负荷,很多都是放射式配电的原因——就是为了减少配电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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