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电:是指从事商品交换或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的非公益性有偿服务消耗的电量。
很明显,你居住在二楼,属于居民居住范筹,并没有从事商业服务性活动,房东按商业用电的价格收取肯定是不对的。你可以向当地电管会反映这个问题。有关商业用电的范畴列示如下:
一、原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的除以下用电外均属商业用电。
1、机关、部队、团体、福利院、医院、科研所、学校、幼儿院的用电,以及电信、公路管理机关办公用电;
2、工业企业办公与车间照明用电;
3、铁路、航运、航空、效能、邮政、气象、水文、测绘、环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殡葬用电;
4、非经营性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的用电;
5、其他无经营性收费的用电。上述用电(不包括对外营业场所和开展有偿服务的第三产业用电)以外的按商业电价执行。
二、对公路(含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加油(气)站、饮食服务、商品销售、娱乐(包括商店、商场、宾馆饭店、酒店、对外营业招待所中的娱乐场所)以及商业性的金融、服务性的信息(含电信模块局、交换传输及辅助设备、发射基站)、房地产交易、广告、美容美发场所的用电,原执行非居民照明和动力电价的电量,均按商业电价执行。
三、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军队事业单位,凡按以上规定应执行商业电价的均按商业电价执行。
四、对既有商业用电又有其他类别用电的办公地点,其辅助设施如水泵、消防、电梯等用电应按比例分摊。
五、对城乡临街居民住户前店后家的用户,营业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下的,其用电量暂按城乡居民生活电价执行。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服务业:如宾馆、饭店、旅社、酒店、咖啡厅、茶座、美容美发厅、浴室、休闲中心等;
2 商业销售业:如商场、商店、交易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等;
3 文化娱乐业:如收费的旅游点、影剧院、录像放映店、游艺机室、健身房、保龄球馆、游泳池、歌舞厅、卡拉OK厅等;
4 金融交易业:如证券、期货、保险公司和银行(除人民银行外)等:
5 其他服务业:如洗染店、彩扩、摄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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