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计算
(1) 综合能耗量
综合能耗量是统计对象在统计期内,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其计算通式为:
E=∑MiRi+Q
式中: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年(月、季);
Mi—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实物消耗或输出量,t(kWh)/年(月、季、年);
Ri—对应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能量换算系数,kg/t(kWh);
Q—与外界交换的有效能量折为一次能源的代数和,kg/年(月、季、年)。
向统计对象输入的实物消耗量和有效热量计为正值,输出时为负值。
实际上,此式数据单位还有其它形式,如kg/h。
有效热量主要指不同统计对象之间的热进出料热量、烟气热量和低温余热的回收利用。
燃料消耗指生产过程消耗的各种燃料之和。如果原料或产品的一部分(如PSA尾气、分馏塔顶油气等)作为燃料提供能量,则必须计入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