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广东惠州市博罗县3名初中生手牵手救落水同伴,却不幸滑入江中致5人溺亡。一名孩子溺水,三名不会游泳的同伴因为救人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还有一名会游泳的同学因为救四名同学也被江水无情地吞没。如此悲剧令人心痛,也引发了公众关于未成年人如何在自保前提下见义勇为的讨论。
近日,有网友翻出央视少儿频道去年一则动画公益广告,指责其“见义勇为人人夸”的内容有误导之嫌,而其中小猴子手牵手拯救落水小猪的内容更是与博罗县这起悲剧场景惊人相似。经百度搜出相关视频,此广告内容为:众人嘲笑猴子捞月,谁知“捞月”是为了救掉进河里的小猪。小猴子苦于“我们又不会游泳”,于是想出了“那就吊起来捞呗”的办法,成功将小猪救上岸。众人纷纷称赞小猴子是“见义勇为的大英雄”。
央视作为中国国内最有影响力的媒体,尤其是少儿频道的观众几乎以儿童为主,可以想像,这样的广告播出后会给孩子带来什么样的误导。特别是近年来,几乎每年都有类似“手拉手救人”而失去生命的悲剧发生:2009年,湖北荆州10余名大学生手拉着手组成人梯搭救落水孩子,其中3名遇难;2011年,安徽六安4名小学生手拉手救落水同学,不幸均被急流冲走;2012年,哈尔滨市松花江边5名中学生手拉手营救落水女同学,4名遇难……央视难道没有报道过这些新闻吗?甚至没有看到过?
事实上,手拉手组人链救溺水者,非常容易造成更多的人落水,其危险性更大,尤其是孩子们由于身体和心理上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幼稚与不成熟。他们在考虑和处理问题时,也经常会出现错误的判断。有时候,年轻气胜的人儿免不了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者是低估了实际的状况。如果不顾自身条件而奋勇搏斗、英勇救人,这种有“勇”无谋和有勇无“力”多半只能造成无谓的牺牲。央视的管理者难道连这些安全常识都不明白?
经常看到施救落水者最终成为了不归的英雄的报到。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象,这就牵扯一个如何科学施救的问题了。《水上救生技术》,对救生原则有明确表述:岸上救援先于水中救援;集体救援优于个人救援;器具救援胜于徒手救援。说简单点就是:如果要施救落水者,首先大声呼救;再报警求援;因地制宜寻找救生工具,必要时可自制工具;不要单枪匹马,尽可能求助现场群众,发挥团队的力量。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尽量不要下水营救,以不下水的岸上救援为首选。
央视的这则公益广告之所以惹了众怒,正如网友“@曝晒可可”所言:“孩子们很会模仿,喜欢表扬,看到央视这样的广告真保不准有去见义勇为的,可孩子本身就不具备救人的能力,这样的广告简直就是误导孩子,后果谁担呢?”我们的社会需要正能量,但没必要拿孩子的生命作为代价,更不该鼓励他们去做英雄式的“壮举”,做无谓的牺牲。从这个角度来说,褒扬未成年人冒死救人的“见义勇为”,本身也是一种不尊重生命。
北宋时,不就有个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吗?他七岁的时候通过砸缸的技巧救过另外一个小孩。如果他当时一味的蛮干,司马光要跳到缸里去救人,我们还能听到这个故事吗?我们又为何不能从古人那里学学智慧?因为让中小学生强调自我保护的意识绝不意味着自私,而是尊重生命。媒体和教育机构是不是该与时俱进,把原先倡导的“舍己救人”,变为见义“智为”、“巧为”。
博罗县救人的4个孩子中,有3个孩子连游泳都不会,就冒然下水。结果是在母亲节的前一天,五个妈妈都失去家中唯一的儿子。对于这样想冒死救人,最后却牺牲更多生命的救人方式。央视以及其它社会媒体,都不应予以大力鼓励和提倡,更不能当作见义勇为的英雄来宣传。我们应该倡导的是,未成年人救生应以呼救为主,并告诉他们贸然下水施救,等于九死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