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总则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以“确定执法主体资格、落实执法职责、规范和考核执法行为、追究违法责任”为内容,以“程序制约权力、责任监督权力”为方式,把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一个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执行,推进依法行政,最终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合法执法原则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首要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一切执法活动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执法原则包括主体要合法、权限要合法、内容要合法、程序要合法等内容。
合理执法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客观、适度,符合常理和客观事实。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应当追求法律要求以外的的其他目的,做到既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又要与具体执法依据的特定的立法目的相一致。
(三)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原则
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平等对待权利享有人,排除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遵循法律的规定,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适当提高效率,增加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或社会效益。当公正和效率发生冲突时,应当首先考虑公正,以公正为本,兼顾效率。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除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行政权利享有人和社会公开。主要包括执法依据要公开、执法信息要公开、执法过程要公开、执法决定要公开等内容。
(五)职权与职责相一致原则。
职权与职责相一致原则的法律基础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一致性,主要体现为:职权的行使与责任的承担一体化,权力就是一种责任;职权与职责的成比例性,职权越大,职责越多,责任越大,反之亦然。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构建“分解岗位职责—规范行为和程序—明确岗位责任—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和考核评议工作。
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正确把握社会、市场和政府三者关系,强化公务员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与建立服务型政府相结合。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行政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热情为行政相对人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排忧解难。
四、法定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分类
荣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法定的执法主体。
按行政执法职权类别,设置相应的行政许可岗位、行政检查岗位、行政处罚岗位。
行政执法岗位的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是行政执法责任承担的主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过错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