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纺织)
1.1.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维修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2.电工在作业时要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维修检查及时。
3.3.电器设备必须有计划地定期进行维修、检修布机间电机保险丝盒一年一次拆洗,其余车间二年拆洗一次。
4.4.任何电器设备未经检查,证明无电以前应一律视为有电。
5.5.如遇电气火警,首先必须切断电源,必须使用1211灭火机或四氯化碳灭火机。
6.6.电工上班时必须随带试电笔,脚穿电工绝缘鞋,身着防护用品。
7.7.电工有权阻止非电工人员装拆电器、电表以及维修电器。
8.8.配电间非电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9.电工人员不准带电操作,万不得以只有对带来250伏以下的设备进行检修,而且现场有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