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废品管理制度(烟草业)
1. 为加强我厂卷烟废品的安全管理,促进卷烟废品安全高效地再生利用,降低卷烟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2. 卷包车间应及时将废烟支、跑条处理完毕,称量统计后送至车间废烟支堆放点堆放。制丝、卷包车间应及时将除尘烟末装袋后堆放齐整。
3. 对将送至垃圾场焚烧的废弃商标等废品,卷包车间应将其中的废烟包、废烟支、烟丝等清理干净。
4. 劳服公司应将车间的废品及时运离生产现场,保持生产现场的道路通畅及环境整洁;对车间装袋好的烟末,必须在8小时内将其运离除尘房。
5. 废品处理机房、烟末房均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和可靠。
6. 废品处理机房人员下班后,废品烟支一律入库存放,废品机房的钥匙应专人管理。
7. 废品处理机房内严禁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并设烟灰缸,吸烟后烟头应入缸,杜绝火灾隐患。
废品处理机房和烟末房严禁明火作业,如因生产急需动火作业,须先取得保卫科的动火证,并有专人监护及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