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的屡禁不止,上证所再出重拳规 点击:77 | 回复:0



泰山之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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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5-14 12:00:34
楼主
“用“野火烧不尽”来形容“大小非违规减持”事件实在贴切。昨日,上证所再发现一例违规减持事件。一持有 万好万家(行情 股吧)(600576)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无锡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无锡国联”)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1.03%的公司股份。这已经是在《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实施不到一个月内,第五个超越警戒线的“大小非”。

上市公司违规减持事件的屡禁不止,让上证所开始注重加强程序监控。该所昨天发布了《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一旦发现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证券交易异常,上证所将对该公司采取盘中临时停牌、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上证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持有“万好万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无锡国联,在4月21日至5月12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2255644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3%,违反了《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发现后,上证所立即与该账户指定交易的国联证券及下属无锡县前东街营业部取得联系,要求其对该客户采取必要的提醒和限制措施。无锡国联已于5月13日购回了超额减持的股份。

鉴于该股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上交所对该“大小非”股东做出酌轻处罚,限制该账户在一个月内不得卖出万好万家股票。

近期,交易所通过多种方式多次重申“大小非”股东要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证监会也多次指出对违规减持限售股份的“大小非”股东要严肃处理,市场对“大小非”减持行为高度关注。

在此背景下,“大小非”股东在交易所竞价市场超比例减持限售股份的行为屡禁不止,这一方面反映出相关“大小非”股东守规意识的淡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证券公司及所属营业部在客户管理,尤其是对“大小非”客户的重点控制方面存在严重的失察责任或管理不严的责任。

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证所继发布实施《 上海证券(行情 股吧)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之后,又于昨日发布并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下称《指引》)。

根据《指引》,在证券交易实时监控中,发现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证券交易出现异常的,上证所有权采取盘中临时停牌、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这是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临时停牌措施的归纳和细化。

《指引》还规定,对于存在同一账户对单一证券在同一价位进行日内回转交易且累计数量较大、同一账户进行日内回转交易次数超过5次且累计数量较大等异常行为的证券账户,上证所可以对相关账户发出书面警示或者直接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对于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并在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减持超过1%的证券账户,《指引》规定,除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外,上证所还可以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记入诚信档案,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上证所将提请证监会继续采取冻结其资金账户、批准延长其存量股份锁定期限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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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出台新举措严惩“大小非”的违规减持

上交所今日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对于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并在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减持超过1%的证券账户,《指引》作出了严格规定,除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外,上交所还可以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记入诚信档案,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所将提请证监会继续采取冻结其资金账户、批准延长其存量股份锁定期限等处罚措施。

上交所继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之后,又于今日发布《指引》,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该《指引》的制定旨在加强对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和异常行为的监管,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指引》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指引》,在证券交易实时监控中,发现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证券交易出现异常的,上交所有权采取盘中临时停牌、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据上交所方面介绍,交易所对交易异常波动的证券实施临时停牌属于国际通行做法,这也是监管人员基于专业水平作出的判断,世界各国交易所对异常波动的证券均有权作出临时停牌的裁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交所可以对出现异常波动和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实施停牌。此次发布的《指引》是对现有规则中临时停牌措施的归纳和细化。

另外,限制违规证券账户的交易也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常用手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可以视情况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指引》也规定,对于存在同一账户对单一证券在同一价位进行日内回转交易且累计数量较大、同一账户进行日内回转交易次数超过5次且累计数量较大等异常行为的证券账户,上交所可以对相关账户发出书面警示或者直接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会员有义务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配合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充分发挥会员自律管理作用,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上交所表示,今年4月份,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出台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随即发布了《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对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进入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细化。但5月份相继出现了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减持“ 宏达股份(行情 股吧)”和中国石油(行情 股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违规减持“ 开开实业(行情 股吧)”的情况。上交所迅即对上述公司作出了处理决定,对三家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对其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同时将有关违规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今后,上交所将进一步强化对异常波动证券的监管,加强对出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的监控,防止出现过度炒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尤其是对违规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证券账户,上交所将严格监管、及时查处。

上证所提醒上市公司相关股东要严格遵守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各会员单位要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及时指导和提醒“大小非”股东减持行为,切实担负起客户监管责任。同时,上交所提醒广大投资者要注意防范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交易行为的规范性,不要盲目参与炒作,尽量避开存在异常波动的证券。(上海证券报)

上交所“督促”无锡国联购回超额减持股份

无锡国联超额减持“万好万家”,被罚一个月内不得卖出万好万家股票,超额减持股份已于13日购回

“万好万家”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超比例减持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处罚。与此同时,经过上交所督促,无锡国联于5月13日购回了超额减持的股份。

据悉,上交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万好万家”一股东——无锡国联于4月21日至5月12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2255644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3%,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发现之后,上交所立即与该账户指定交易的国联证券及下属无锡县前东街营业部取得联系,要求其对该客户采取必要的提醒和限制措施。此后,在上交所督促下,无锡国联于5月13日购回了超额减持的股份。鉴于该股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上交所对该“大小非”股东作出酌轻处罚,即对该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限制该账户在一个月内不得卖出万好万家股票。

近期,交易所通过多种方式多次重申“大小非”股东要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证监会也多次指出对违规减持限售股份的“大小非”股东要严肃处理,市场对“大小非”减持行为高度关注。在此背景下,“大小非”股东在交易所竞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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