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B5226.1-2002安全功能的设计 点击:437 | 回复:0



clghu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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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4-10 16:46:20
楼主
     根据GB5226.1-和EN60947-5,故障状态下的安全控制功能有专门论述。对PLC设计有特殊要求。不应使用PLC实现“0”类急停功能,对于所有其他有关安全停止功能,最好使用硬接线的机电元件,其功能不能依赖于电子逻辑(硬件或软件)或通过通讯网路和数据链的指令传播。如果“1”类停止用于急停功能,应确保最终切除机械致动机构的动力,并用机电元件实现。按我40余年的设计经验及亲自设计UL CE 出口设备经第三方公正机构的认可的经验来看,国人常将功能原理设计好了就万事大吉了,很少考虑安全功能的应用。近来因为大量电子设备的应用,大部分人还是按常规的思路来设计,将急停按钮的常闭接点或防护门常闭接输入到PLC,达到控制功能就大吉了,这大大违背国标的GB5226.1-2002要求(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国标阐述的电子控制器是不可靠元件,不能直接控制急停,如PLC只能输入常开点来发信或监控功能。现在的国标等同IEC- 60204-1 2000.按照国标的标准设计也即达了国际标准                                    

    首先要评估风险,根据风险评定采取措施来将危害程度降到最小(如使用已认证的安全电路和安全元件,设置安全防护功能暂停等),对初学者来说,最好要把国标看懂,并能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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