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我公司与北京超同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设备配置电器控制功能开发项目》合同,在2010年3月,我公司向超同步公司账户汇款3.1万,根据合同要求,超同步会在2010年3月30日前完成基本功能的设计,并能正常运行。但付款后对方公司一直没有人员到我公司来安装调试,经过我方人员多次联系催促后,直到2011年1月26日,对方公司才送货到我公司调试,因公司急着产品研发上市,没有追究超同步超出合同期限的违规行为,对方公司调试人员在调试期间的食宿我公司共花费2960元,安装也一直没有成功。在2011年4月13日,对方公司提出合同外的5个条件,其中第二条内容是:对已经给予我公司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调换。这一点就出现问题了,在给我公司的使用产品中,竟然会有不合格的产品?可见超同步对于我这个项目的重视程度了。可问题还不只有这一条,第五条的内容是:对调换后的产品功能、可靠性不做保证,而且设计安装完成的时间要推迟到2011年的9月15日。对这几条要求,北京超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已经颠覆了自己“守合同 重信誉”的企业理念,完全不把“合同”“信誉”放在心中。在签合同之前对方公司承诺我们能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说他们有雄厚的技术团队,可当真正的去面对技术问题的时候,却做出逃避、推卸责任等不耻行为。2011年5月12日,超同步在回信函中承认,其设计的软件存在问题,请求我们更换对方原提供的设备,在面对超同步一而再,再而三的无理要求之后,我公司将希望降低到最低点,要求超同步按照合同要求中的最低技术指标完成我公司的项目即可,并保证将余款结清。可是直到5月底,超同步一直未对我公司的项目给予解决方案,更没有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相关的工作。直到那个时候,我公司彻底对超同步完成我们公司的项目失去信心,决定解除合同,要求对方公司退还已付费用,不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超同步对我公司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也不对项目的相关问题给予解决方案。在与其无法沟通的情况下,不得已把超同步告上法院,启动诉讼程序。
写这篇文章只为告诉其它公司,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一定要多方面的了解,全方位的考虑其资质、资格。而对于北京超同步科技有限公司,我只想说以下几点:1、诚信经营,你没有做到。2、贵公司标榜的“精益求精”更没有做到。3、守合同,你们公司根本没有合同的概念。4、逃避责任,这点你们做的很好。希望正准备同北京超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司,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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