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探灭火系统及应用
李彦军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建审处
摘 要 分析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在保护方式上存在的缺陷和火探灭火系统的优点,提出在特定消防保护场所采用火探灭火系统替代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建议。
关键词 火探灭火系统 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火探管 应用 建议
1.引 言
近年来,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保护贵重设备和物资免遭火灾危害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笔者在十几年的建审工作中也发现现行规范要求设置的气体灭火系统(以下称为“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保护方式存在一些缺陷。笔者结合对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在工程应用中积累的一些粗浅看法,分析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的火探灭火系统的突出特点,提出几点工程应用的建议。
2.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存在的缺陷
2.1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分类及组成
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按保护方式可以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按灭火介质分,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301、1211气体灭火系统,近年来又发展了IG541、FM200等气体灭火系统。
常见的全淹没灭火系统是在规定的时间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允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
系统一般由灭火剂储存瓶组、液体单向阀、集流管、选择阀、压力讯号器、管网、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组成。
系统的启动方式一般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式应急启动三种方式。
2.2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
将国家有关规范中要求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和部位归纳起来可以看出,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建规》第8.7.5条、《高规》第7.6.7条、《人防规范》第7.3.3条要求在性质重要的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室; 在规模较大的电信建筑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中央及省级治安、防灾和网局级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以及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应设气体灭火系统。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第5.8.6条规定,单台容量300MW 机组及以上容量的发电厂的电子设备间、控制室、计算机房、继电器室应设气体灭火系统。
第二类是《建规》第8.7.5A条、《高规》7.6.8条对特殊用途的库房做出的设气体灭火系统的规定。
2.3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保护方式存在的缺陷
从2.2可以看出,第一类要求在使用性质重要和具有一定规模的部位、场所设置这些灭火系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这些部位、场所里的电子、电器设备和特殊贵重仪器设备,因为这些设备一旦发生火灾将对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将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后果。而且这些场所的可燃装修较少、和这些设备连接的电线、电缆都采取严格的阻燃处理和防火封堵等措施,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也主要是这些设备。
所以从保护设备的目的和工程实践应用看,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在2.1第一类所要设置的场所中还存在严重缺陷:
(1)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是当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火灾,火已经从设备中蔓延出来,房间内已有大量的烟和较高的温度后,由安装在房间里的火灾探测器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自动启动灭火系统,对被保护对象所在的房间进行灭火,而这时的火已经较大,被保护的设备已经受到了很大的损坏,所以讲,对保护设备本身而言,这种灭火方法还不科学。
(2)不论是全淹没系统还是局部应用系统,不论是自动控制、手动控制还是机械应急操作,传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都是将灭火剂喷出后扩散到防护区内(较大的封闭空间内),而没有将灭火剂直接喷到发生火灾的这些电子、电器设备内。而且气体灭火剂也很难渗透到这些易发生火灾的有封闭外壳的设备内,灭火的针对性不强,起不到及时有效灭火的目的。
(3)灭火系统价格相对较昂贵。因为在较小的设备内着火后要将灭火剂均匀地充满较大的空间或房间。需要的灭火剂用量大,灭火系统的组成也较复杂,设备投资和一次灭火成本较大。特别是在电力、电讯等发展速度较快的行业,为了留有足够的发展的空间,在工程建设时都留下了设备扩建的余地,工程投入使用的初期,很大空间的房间里只放有较少的几台设备,为了保护这几台体积较小的设备,设置传统的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却要按这个很大空间的房间作为一个防护区。
(4)有的灭火剂有毒性,灭火剂的用量大,向房间喷放灭火剂时,对房间里的人员会带来危害,对环境有污染。
3.火探灭火系统
3.1概念
火探灭火系统是由固定的灭火剂储存容器,通过与之相连的布置在易发生火灾部位的火探管来直接完成探火、输送及喷射灭火剂,从而向防护区内喷射一定浓度的灭火剂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扑灭火灾的探火灭火系统。
3.2系统的组成
标准的火探灭火系统分为直接式及间接式两种。
直接式火探灭火系统是由贮存灭火剂的容器、开启容器的容器阀及自动探火及输送释放灭火剂的火探管等三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