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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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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4-02 09:24:00
楼主
http://bbs.gongkong.com/Detail.Asp?id=362199&page=4
“盛世自动化”的发言帖,并没有什么错误,为什么要删掉?!把删掉的帖贴出来,让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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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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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4-02 10:00:00
1楼
我都没有看到“盛世自动化”的发言,可能是其他版主删掉的,如果没有什么错误,请“盛世自动化”重新发一次。
因为目前,论坛中只有删除的主题可以恢复,删除的回帖无法恢复,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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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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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4-03 23:34:00
2楼
呵呵,说你有病你不承认!‘唯恐天下不乱的’非你莫属!不过,即使你丧心病狂,我当然不能去咬狗。根据宪法精神,有的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即使他没有人的基本道德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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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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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4-04 11:35:00
3楼
我已经说过了,如果没有违反论坛规定的言论,请“盛世自动化”重新发一次,刘工就不要一直顶了,版主误删也是有可能的。
鉴于本主题中几位朋友的留言不符合论坛规定,我已经删除了,希望各位朋友理解!
另外声明,“对事不对人”是我们处理的基本原则,只要不符合论坛规定,所有朋友的帖子都可能会被删除。
中国工控网工控论坛规范条例:http://www.gongkong.com/tech/techt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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