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安全这块,经常发生因为自脚手架搭拆不当而导致的安全事故,除了搭拆问题,脚手架因材质的磨损,隐藏的一些安全隐患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引子,下面就给大家详解一下脚手架施工常见安全隐患,很有必要收藏!
1.1 钢管型号品质不规范、存在锈蚀、变形、打孔等现象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1.1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表8.1.8的规定;
5 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强条】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1.2 扣件品质不符合要求、扣件的螺栓拧紧扭力矩未达到65N•m即破坏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1.3 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2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3 扣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相关规定。
【强条】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2.2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7.3.11 第2条 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8.2.5 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的原则进行。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按表8.2.5的规定确定。不合格的应重新拧紧至合格。
1.3 使用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安全网,质量、耐冲击强度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8.1.1 建筑施工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网材质、规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的规定;
2 密目式安全立网网目密度应为10cmX10cm面积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
2.1 基础承载力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5.3 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7.1.4 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应使排水畅通。
7.2.1 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2.2 架体搭设构造错误(立杆间距偏大、立杆和横杆不交汇、纵横杆位置错误)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第8章 检查与验收 表8.2.4 第9款 扣件安装: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a≤150mm。
2.2 架体搭设构造错误(高低处搭设错误)
架体搭设构造错误(女儿墙位置搭设高度错误)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3.7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2.3 架体立杆连接、受力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2.4 扫地杆构造不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2.5 架体端部敞开、无加固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条文说明:6.6.5 开口型脚手架两端是薄弱环节。将其两端设置横向斜撑,并与主体结构加强连接,可对这类脚手架提供较强的整体刚度。静力模拟试验表明:对于一字形脚手架,两端有横向斜撑(之字形),外侧有剪刀撑时,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可比不设的提高约20%。
3.1 架体剪刀撑交叉处钢管搭接错误
3.2 架体剪刀撑上不到顶、下不到底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3 剪刀撑不连续间距或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规】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4.1 架体连墙件设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设置连墙件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 主节点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 连墙件。
4.2 架体连墙件因施工原因被擅自拆除未恢复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 主节点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 连墙件。
4.3 架体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
5.1 架体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要求
5.2 架体与建筑物之间防护措施不到位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7.3.13第1款 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7.3.6 第2款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3.4 第3款 第2条 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6.1 架体脚手板本身构造不规范
6.2 架体脚手板设置不规范
6.3 架体脚手板搭接不规范
8.1 部分架体脚手板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8.2 架体部位建筑物上焊接作业无防火措施
《建筑施工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32/J 121-2011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强条】8.1.12 在悬挑式钢管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实行审批制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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