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新的矿种被发现的时候,必然会开启一个巨大的挖掘矿藏资源的机会。这个机会中,可以通过获得矿藏的所有权来获利,也可以通过为挖矿、发掘矿藏价值提供技术服务来获利。但哪种收益大呢?
我认为,在新的矿种发现之后,首先应该争取的是矿藏的所有权。拥有矿藏的所有权是矿藏话语权最大的机构,可以自己采矿,也可以自己研究矿藏的发掘技术。
挣不到矿藏的所有权,才会去争矿藏的使用权。
挣不到矿藏的使用权,才会去做技术服务。
对于大数据而言,也有这种趋势,首先争大数据这座矿山的所有权,其次才是去争矿藏的使用权,第三才会去争矿藏相关的技术。
对于物联网而言,所有数据都要经过物联网的PaaS平台,所以物联网的PaaS平台将拥有大数据这座矿山所有权,所以物联网平台是大数据价值最大的角色。
而物联网的行业平台,借助于物联网PaaS平台提供的功能,开发出行业应用,拥有行业数据的使用权,所以企业如果挣不到物联网的PaaS平台,就要尝试做物联网的行业平台。
如果再争取不到行业平台的企业,就要想办法成为大数据相关的技术服务商,类似于挖掘矿藏的技术提供商。
所以物联网颠覆传统商业模式,最有价值的是成为物联网PaaS平台服务商。而物联网平台上的商业规则将会由平台供应商来主导,未来物联网平台的角色,有些类似于现实中的政府管理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