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户行为 交通法规及其对汽车与交通设施用户的限制已收到明显的效果。60 年代至70 年代为改变道路和汽车用户行为而推行的交通安全计划, 如广泛推行驾驶员培训、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还富有成效地推行了限制酒后驾驶、限制速度、使用摩托车(骑手) 头盔、使用座椅安全带和安全气囊等措施。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推行改变驾驶行为政策的效果。尽管如此, 交通安全在用户行为领域的进展还远不如在道路和汽车工程领域技术对策的成效显著。
2) 道路的设计、管理和使用 我国交通安全法规不断完善, 从而不断地提高道路和交通管理水平。许多国家都充分认识了道路和交通管理对交通安全的重要价值, 采取措施对安全法规进行修订。例如, 建立了不同政府层次的交通安全的财政预算, 推行路网安全监督以及安全目标定额等。通过把机动性和安全性目标分离的措施, 提高了对公众关于交通安全的认识, 并由此获得比以前更多的用于改善交通安全状况的资金。由于国情不同, 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减少城市、地区和国家交通事故的相应目标, 促使用户更多地采用交通安全措施。
3) 汽车设计 过去的20 多年, 汽车的外形和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交通安全立法工作推动了汽车安全研究, 交通法规也强化了用户的交通安全意识。用户的安全意识反过来又推动了汽车安全技术的发展和新技术的推广。汽车安全的市场效应又进一步推动汽车设计师的设计策略, 从而依据车身安全设计技术、生物力学技术、汽车耐撞性知识、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设计出安全性能更为优良的汽车。
4) 环境保护技术 已成为汽车设计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汽车的排放污染性能、安全性和机动性是汽车产品是否为社会和用户所接受的重要前提。在工业发达国家, 对汽车排放性能(环境) 和安全性能的要求高于汽车的机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