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是事故易发与高发的行业。因此,了解事故隐患的成因,预防和消除隐患成为建筑企业应该全员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
隐患是指潜在的祸患,是事故发生的先兆因素,如不及时消除,将导致事故的发生。隐患的成因由“人、管理、物与环境”等四大因素组成。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产生的主要成因。
许多事故隐患是操作人员在直接操作过程中不知不觉潜伏下来的。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一些施工人员图方便,在侥幸心理的驱动下,不按安全规程操作;有的管理人员为了赶工程进度,无视安全条件,凭主观想象施工,造成了一些不安全的事故隐患;组织劳动不合理,不顾人和环境条件去安排工作,或是安全交底不够,主要表现在班前无交底,班中无检查,班后无讲解,新开工艺也无安全交底,这些也是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劳动保护意识差,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手套,防护眼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工作图省事,怕麻烦,怕费工花钱,以致防护措施凑合,造成隐患;工作时玩耍嘻闹、或酒后作业,造成注意力分散、无意中埋下了隐患的种子。
安全管理是决定事故发生与否的重要因素。
管理严格,措施到位,隐患事故就少,反之?必然会导致隐患四伏,事故频频。如职工缺乏系统的安全知识的教育与
培训,因不懂安全操作规程或经验不足而产生事故隐患;以工程任务重、工期紧为由,不顾及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和设备维修,有可能产生事故隐患;安全预警系统不完善或缺乏事故防范措施和应对系统,对安全隐患的整改不彻底,这些都是隐患产生的原因;对安全监督管理不力,安全检查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对发现的安全问题不及时整改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各种设备、工具、原材料、电力等物的因素也是各类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危险部位无安全保险装置;无安全警示标志,电器未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四限位”、“两保险”不全。设施、设备有缺陷。如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制动装置有限陷,机械强度不够,起吊物绳索不符合要求,超负荷运行。无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品不符合要求,工艺过程不合理,作业方法不安全。
不安全环境是引发事故的物质基础,有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场地不文明,物资堆放杂乱无序,现场狭窄混乱;工作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包括照明,噪音、震动以及地质和气象的恶劣变化,这些也是产生事故的隐患。
总之,消除隐患,保障安全,既关系到建筑企业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对促进施工进度和创优质工程也有一定的保障作用。消除隐患不仅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更是企业全员参与的行为。企业只有上下重视、人人参与、个个行动,才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