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7-07-25 10:40:00
楼主
一、比较
(1)、相同之处
1.都是在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2.都涉及到人、物和系统环境。
3.都对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2)、不同之处:
1.事故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动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隐患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静态过程中积聚和发展的。
2.事故的发生是在潜在能量激发的结果,事故隐患的存在和积累其潜在能量尚未激发或还未形成激发状态。
3.事故已导致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财物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有一定的甚至相当大的或巨大的破坏力;而事故隐患则还没有产生这样的损失、伤害和破坏性。
4.事故具有突然性和偶然性的特点,一旦构成事故发生的条件,其速度极快,不易阻止,后果亦难以预料;事故隐患具有隐蔽性,不构成条件(即激发潜能)不会酿成事故,而且有可发现性,采取有效措施能暂时控制以至消除事故条件的形成。
由此可见,及早地对事故隐患加以超前性的诊断或辨识,然后进行针对性治理,予以消除。或者采取预防对策措施,遏制其向事故方面的转化,对维持人们的正常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就显得具有特殊的实际意义,这对我们从事风险施工较大的建筑行业而言,是犹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