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关于论坛发帖、回帖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点击:2414 | 回复:95



工控-小夏

    
  • 精华:18帖
  • 求助:1118帖
  • 帖子:1373帖 | 411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3673
  • 注册:2015年3月11日
发表于:2015-12-31 10:18:26
楼主

中国工控网论坛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技术交流的平台,为整肃论坛的纪律,进一步完善用户体验。现汇总广大网友的意见,公布发帖和回帖的相关要求和处理规定。

一、发帖

论坛帖子分为两类:求助帖和普通帖

求助帖:网友遇到技术性问题可发布求助帖,请正确选取技术涉及版块,以便技术专家和版主尽快看到,并提供答复。帖子应描述准确、精细,可截图上传,便于回复者抓住要点

普通帖:可分享经验案例、技术难点、出差经验、资料分享等工控行业和工控用户用户所涉及的内容,请选择正确的版块发帖,以便于其他用户更好的参与互动。

注意点:

  1. 发布求助帖不可就同一问题连续发布多条帖子刷屏,最新求助帖会在论坛首页最新求助版块显示,回复内容会短信告知。重复内容版主可删除,保留一条较详细帖子即可。

  2. 为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所有形式的帖子不得含有手机号码、QQ、邮箱等个人信息;另外,个人用户发布帖子不得含有网址、二维码、超链接、公司联系方式等广告信息,且所插入图片不得含有水印等广告内容,一经发现,删帖,同时系统会自动扣除双倍积分。

  3. 资料分享的帖子,可设置积分和回复下载,请分享者避免发布重复资料,一经发现删除重复资料并双倍扣除所赚取的积分。分享是美德,诚实是基本的品质。

  4. 发帖内容不得涉及黄赌毒等违反网络安全的内容,内容含有这些的立即封号。另外,请避免在网络上进行各种形式的谩骂、攻击,意见反馈请联系客服QQ,关于论坛的意见和建议可发帖到投诉建议版块。请文明沟通,不做键盘侠。

    此外在分享微信文章时请将内嵌的代码清除格式后再进行发布,清除格式按钮操作如下:

    全选文本—点击清除格式按键 进行相关格式的清除

    blob.png

  5. 论坛杜绝灌水和刷屏现象。转帖请注明出处,标题和内容要完整,杜绝连续转发无关工控内容的贴子赚取积分的现象,一经发现删除帖子,扣除积分,无视警告则封号。具体赚取积分的方式请参照版块:版务讨论—新手指南的说明。

请用户多多关注论坛右上公告区,活动礼品、积分、MP等奖励发放均会事先公布,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及时领取奖励。

二、回帖

所有帖子用户均可在回复区参与互动回帖。注意点如下:

  1. 回帖杜绝发布广告信息,涉及网址和联系方式的均不可取。一经发现,均做删帖处理,并扣除相应积分。无视警告的用户作禁言处理。

  2. 回帖应有内容,杜绝大量无内容回帖刷屏赚取积分的现象。

  3. 如下类似格式回复会视为灌水回复,系统自动回收,请大家认真仔细回帖!


66666666666666666666666

。。。。。。。。。。。。。

看看看看看看啊看

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

积分不够!!!!!!!!!!!!!!!!!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abcdefghigk


以上规定是不影响用户正常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综合大家的意见发布的,目的是为用户营造一个更好的沟通环境。

友情提示:赚取积分、礼品和MP可通过参与置顶区的各项活动,参与资料分享、发帖、回帖等多种渠道获取。





楼主最近还看过



yjh0706

  • 精华:11帖
  • 求助:17帖
  • 帖子:226帖 | 1334回
  • 年度积分:400
  • 历史总积分:15587
  • 注册:2010年1月03日
发表于:2015-12-31 10:30:36
1楼

支持!经验来之不易,理当尊重!支持!支持!支持!

Smile-lyc

  • [管理员]
  • 精华:114帖
  • 求助:50帖
  • 帖子:2793帖 | 22283回
  • 年度积分:311
  • 历史总积分:144042
  • 注册:2006年8月04日
发表于:2015-12-31 10:32:52
2楼

支持论坛进一步完善,希望大家积极遵守论坛相关规范

zhyi0214

  • 精华:6帖
  • 求助:15帖
  • 帖子:952帖 | 3159回
  • 年度积分:3389
  • 历史总积分:23606
  • 注册:2014年8月14日
发表于:2015-12-31 10:57:38
3楼

支持,希望大家都能遵守规定,灌的是水,侧面反映出来的是自身素质低下的表现,相信灌水者的人品也好不到哪里去!

Zhu_Run

  • 精华:5帖
  • 求助:27帖
  • 帖子:272帖 | 3543回
  • 年度积分:302
  • 历史总积分:21193
  • 注册:2011年3月06日
发表于:2015-12-31 11:43:28
4楼


引用 Smile-lyc 的回复内容: 支持论坛进一步完善,希望大家积极遵守论坛相关规范


OLDPOLICE

  • 精华:17帖
  • 求助:20帖
  • 帖子:3169帖 | 14497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71359
  • 注册:2010年8月14日
发表于:2015-12-31 12:04:17
5楼

支持论坛规定。                      

竹叶三—王者之师

  • [版主]
  • 精华:7帖
  • 求助:21帖
  • 帖子:1141帖 | 3349回
  • 年度积分:198
  • 历史总积分:58069
  • 注册:2009年7月21日
发表于:2015-12-31 12:35:48
6楼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保障大部分人的利益,为了维护论坛的发展,支持!

wayaj

  • 精华:30帖
  • 求助:95帖
  • 帖子:5269帖 | 8770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28783
  • 注册:2020年5月25日
发表于:2015-12-31 14:09:26
7楼

望将论坛规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分。

zhyi0214

  • 精华:6帖
  • 求助:15帖
  • 帖子:952帖 | 3159回
  • 年度积分:3389
  • 历史总积分:23606
  • 注册:2014年8月14日
发表于:2015-12-31 14:33:53
8楼


引用 wayaj 的回复内容: 望将论坛规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分。

觉得这个没必要,大多数人都会遵守的,低素质的,纯粹铁了心钻空子发广告帖子和灌水的,你给了他也没用。就像解释永远是多余的一样,懂你的人不需要解释,,不懂你的人更不需要它

工控小诚

  • 精华:16帖
  • 求助:64帖
  • 帖子:679帖 | 7271回
  • 年度积分:3
  • 历史总积分:32156
  • 注册:2012年9月27日
发表于:2015-12-31 15:43:39
9楼


引用 wayaj 的回复内容: 望将论坛规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分。


jz3154

  • 精华:2帖
  • 求助:2帖
  • 帖子:60帖 | 787回
  • 年度积分:5
  • 历史总积分:3532
  • 注册:2012年10月06日
发表于:2015-12-31 19:43:22
10楼

支持有制度,希望大家遵守。

撞破烂钟——王者之师

  • 精华:28帖
  • 求助:1帖
  • 帖子:328帖 | 15621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78592
  • 注册:2006年7月25日
发表于:2015-12-31 20:29:50
11楼

在新的一年即将来临,看到论坛勇于改革,感到非常高兴。

专业论坛毕竟要有所专注,切不可一味的追求没有丝毫技术内容的发帖量和点击量。

看到论坛的改革,偶这个混了论坛多年,无所付出的仪表版也可以退休了,嘿嘿。。。也可以叫引咎辞职。把论坛繁荣的任务交给工控论坛的小鲜肉们,中国工控的发展就靠你们了。


再者一点小小的建议:

论坛的规定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非常严谨,可是论坛近几年来娱乐性质和混积分现象越来越严重,原因就是没有严格的执行论坛的规定。

再者论坛的诸多工控人不怎么自觉,好多人非常的懒,甚至一个字都懒得自己写,就这个帖子的回帖看就有纯粹的引用别人的回帖内容的,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舍得自己写。偶认为不妥,这种单纯的引用别人的帖子内容是对别人的不尊敬,如果真的感觉前面的回帖内容好、认同,可以引用后面点个赞,也比这样的单纯的引用好。

平常心心常平

  • [版主]
  • 精华:36帖
  • 求助:17帖
  • 帖子:958帖 | 3831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24794
  • 注册:2002年3月24日
发表于:2015-12-31 21:20:57
12楼


引用 yjh0706 的回复内容: 支持!经验来之不易,理当尊重!支持!支持!支持!


慧慧o

  • 精华:0帖
  • 求助:0帖
  • 帖子:3帖 | 29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0
  • 注册:1900年1月01日
发表于:2016-01-01 12:13:43
13楼

支持!!!!!!      

丰李

  • [版主]
  • 精华:4帖
  • 求助:36帖
  • 帖子:953帖 | 4429回
  • 年度积分:31
  • 历史总积分:75678
  • 注册:2012年7月18日
发表于:2016-01-01 21:29:58
14楼


引用 慧慧o 的回复内容: 支持!!!!!!      


江湖再见-余辉

  • [版主]
  • 精华:53帖
  • 求助:44帖
  • 帖子:3351帖 | 28451回
  • 年度积分:603
  • 历史总积分:131640
  • 注册:2006年4月25日
发表于:2016-01-02 08:19:20
15楼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论坛的管理规定,这些刚性规定,不会因为任何因素而另行对待。

也希望大家一起来维护论坛的形象,像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用心。

今生缘

  • [版主]
  • 精华:43帖
  • 求助:20帖
  • 帖子:4757帖 | 10148回
  • 年度积分:75
  • 历史总积分:111144
  • 注册:2011年3月02日
发表于:2016-01-04 18:10:44
16楼


引用 慧慧o 的回复内容: 支持!!!!!!      


慧慧o

  • 精华:0帖
  • 求助:0帖
  • 帖子:3帖 | 29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0
  • 注册:1900年1月01日
发表于:2016-01-04 19:00:25
17楼

坚决支持!!!!!    

慧慧o

  • 精华:0帖
  • 求助:0帖
  • 帖子:3帖 | 292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0
  • 注册:1900年1月01日
发表于:2016-01-04 19:01:00
18楼


回复内容:

对: 慧慧o 坚决支持!!!!!     内容的回复!


mengyuboshi

  • 精华:0帖
  • 求助:0帖
  • 帖子:0帖 | 296回
  • 年度积分:0
  • 历史总积分:133
  • 注册:2009年6月12日
发表于:2016-01-04 20:27:41
19楼

支持论坛进一步完善,希望大家积极遵守论坛相关规范

李东泽

  • [版主]
  • 精华:7帖
  • 求助:25帖
  • 帖子:1209帖 | 6375回
  • 年度积分:216
  • 历史总积分:44409
  • 注册:2010年3月25日
发表于:2016-01-07 07:31:30
20楼

支持论坛的管理条例,这样有利于管理论坛


热门招聘
相关主题

官方公众号

智造工程师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