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有哪些要求?
答:高处作业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建设部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应遵守下列要求。
① 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经医务人员证明后,方可登高操作。不适宜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② 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要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③ 超过2m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的安全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安全带应固定在稳固之处,扣环应悬挂在腰部的上方,并要注意带子不能与锋利或毛刺的地方接触,以防摩擦割断。
④ 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下方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⑤ 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光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⑥ 凡未搭设外脚手架平桥而必须探身进行外墙面工作或靠近墙顶操作者,应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必要时扣紧安全带。
⑦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⑧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机、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垂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