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9月10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近期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推出一批停车资源共享示范项目。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同时,加强充电设施保障。国家能源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年内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从加强规划布局、移动居住社区充电桩安装、加强设备运维、提高供电保障等方面推动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提升。
《通知》指出,各城市年内完成停车设施普查并对外公开,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动态更新停车资源数据,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年内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年内组织对现行《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规划规范》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需要适时制定修订相关标准规划。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和行业专家,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小汽车保有量、停车泊位数及结构分布等,研究提出衡量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指标体系,并探索适时向全社会发布全国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情况。
《通知》提出,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各城市要将停车设施项目列入各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一批停车设施项目。同时,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推出一批停车资源共享示范项目。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国有建设用地配置办法》,年内完成政策起草工作,明确地上、地下土地使用权配置规定。指导各地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加强指导,对有需求的地方,推动出台停车设施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结合《不动产登记法》起草工作,完善包括地下车位(车库)等在内的地下空间确权登记的相关要件和登记要求,规范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在金融支持方面,《通知》提出,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年内研究开展试点工作,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在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各城市加快制定或完善停车管理法规,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停车综合治理,营造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贯彻《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出台本地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办法或实施意见。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价,形成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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