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要求,灾区政府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以健康教育、环境整治、除“四害”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以集中安置点为重点,建立卫生保洁岗位和制度。卫生、环保、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居民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受灾群众安置点的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和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防疫和消毒、杀菌、灭蚊蝇工作。
根据《受灾群众安置点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规范(试行)》,受灾群众安置点应具备“五有”:有专业防疫队,卫生防疫人员规范开展疾病控制、监督工作,定时进行健康巡查,实行传染病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对集中供餐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和检查;有固定医疗站,落实就诊登记、接诊转诊、消毒隔离等制度,配备基本医疗药品和设备,提供巡医、巡诊等便民服务;有卫生厕所;有垃圾收集点;有清洁水供应点。
同时,爱国卫生工作要做到“四强化”:强化发动群众参与,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定时开展科学规范的消杀灭工作;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强化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